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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核准超13吉瓦风电,不再全额收购的可再生能源正面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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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白华兵)4月3日,据专业平台风芒能源不完全统计,2024年一季度,19个省市共核准71个风电项目,容量合计约13.7GW(吉瓦),依旧保持着高速增长。与此同时,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4月1日起开始施行。该办法改变之前“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的规定,指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包括保障性收购电量和市场交易电量两部分,并对保障性收购电量的收购进行了约束。这就意味着,在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的今天,可再生能源电力的收购与消纳正面临压力。
位于河北沧州市的陆上风电。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白华兵摄。
按照风芒能源的统计,2024年第一季度,广东共批复了3.306GW风电项目,位居第一;内蒙古风电核准项目容量次之,为2.25GW;黑龙江、福建均超1GW。与此同时,各地光伏项目的批复也不断增加。可再生能源在2024年依旧保持着旺盛的增长势头。
然而,从2023开始,可再生能源的全额收购问题就开始显现。2024年3月18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办法》,指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包括保障性收购电量和市场交易电量。保障性收购电量是指按照国家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比重目标等相关规定,应由电力市场相关成员承担收购义务的电量。市场交易电量是指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价格的电量,由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等电力市场相关成员共同承担收购责任。
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购电量和市场交易电量的拆分使得之前一直施行的全国收购机制被改变。
在国家能源局就《办法》以文字形式公开答记者问中表示,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于2007年9月1日印发施行《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有效规范可再生能源电量保障收购行为,为推动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健康发展,实现清洁低碳发展目标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不断推进和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开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宏观环境、行业形势和可再生能源电量收购方式发生深刻变化,原有的办法部分条款已难以满足当前能源行业监管工作实际,修订十分必要。
在可再生能源电力快速崛起的今天,如何强化消纳保障?
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能源转型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何继江向新京报零碳研究院表示,这需要扩大电力市场化改革,推动更多可再生能源电量直接面对用户,提前锁定市场,同时进一步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削峰填谷,推动可再生能源电力找到“用武之地”。
编辑 徐雨婷
校对 卢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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