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华智能2024年1月6日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称,近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投资快报》记者梳理,最近还有鸿博股份、正平股份、ST鹏博士索赔征集中,请股民朋友关注。

延华智能被处罚 受损股民可咨询索赔

公告显示,经查明延华智能(002178)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2022年半年报、2022年三季报存在虚假记载。2022年上半年泰和康与雅培的合作显著异常且二者未来是否能继续合作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泰和康2022年上半年收入同比大幅下降,延华智能在不晚于2022年半年报披露前知悉泰和康上述合作异常情况,未在2022年半年报中对相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导致延华智能2022年半年报、2022年三季报分别虚增利润总额5,191.14万元。

(二)2022年半年报未全面充分披露泰和康业绩下滑的原因。延华智能参股公司泰和康业绩下滑具有多方面原因,延华智能在2022年半年报中的披露内容未完整涵盖实际情况,投资者无法了解到泰和康业绩下滑原因的全貌。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张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2年8月16日至2023年6月2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6月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鸿博股份业绩变脸被警示 受损股民可咨询索赔

鸿博股份(002229)2024年4月16日发布收到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鸿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鸿博股份于2024年1月11日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3,740万元至5,61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盈利2,840万元至4,260万元。4月12日晚间,鸿博股份发布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推翻了之前的盈利预告,预计2023年归属净利润为亏损5000万元至5800万元,扣非净利润为亏损6500万元至7500万元,营业收入为5.9亿元至6.5亿元,业绩大幅变脸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廖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4月12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4月1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正平股份被处罚 受损股民可咨询索赔

正平股份(603843)2024年3月29日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青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经查明,正平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20年3月正平股份及其子公司贵州水利实业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承包金沙县老城区段河道治理及基础设施建设和金沙县沙土镇风貌一条街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金沙项目),正平股份为联合体牵头人。

2022年上半年,正平股份通过编造《清单预计量表》《清单预计量汇总表》《中期价款预计量表》的方式,虚构重庆鑫发、循化通森两家供应商工程量、虚增合同履约成本,该情况导致正平股份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庞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2年4月29日至2023年4月28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3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ST鹏博士拟被处罚 受损股民可咨询索赔

ST鹏博士(600804)2024年3月29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当事人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ST鹏博士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深圳市一声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敏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ST鹏博士大股东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博实业)实际控制企业,2020年3月ST鹏博士全资子公司上海道丰投资有限公司与深圳一声达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合同金额3.48亿元。2020年6月ST鹏博士与深圳敏捷签订《昆山彩晶云数据中心项目代建合同》,合同金额约19.63亿元,分别约占ST鹏博士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ST鹏博士未在2020年报中披露上述关联交易,导致2020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二、ST鹏博士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2022年4月11日,ST鹏博士子公司北京鹏博士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数据公司)与王巧波、王超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北京百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4月15日与张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通过收购沈阳彼商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龙井达沃斯实业有限公司99%的股权。ST鹏博士未在2022年报中披露2份重大合同,导致2022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三、ST鹏博士2012年-2022年报存在虚假记载。2010年11月24日深圳利明泰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利明泰)成立,注册资本1,100,000,000.00元。截至2012年8月23日,深圳利明泰的股东包括上海道丰、深圳市瑞达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瑞达升)等多家公司,这些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分别为杨学平、武强、朱保国。2012年8月23日,杨学平等3人签署《会议纪要》,对深圳利明泰进行分家分产,约定由杨学平实际控制的上海道丰、深圳瑞达升共同承接深圳利明泰的5亿元债权资产。据此截至2012年末,上海道丰对深圳利明泰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只有362,000,000.00元,而当年末该项投资的账面价值为404,456,137.95元,当期已发生减值损失42,456,137.95元。上海道丰未及时确认减值损失,导致SI鹏博士2012年虚增利润42,456,137.95元,占当年利润总额比例为17.43%。

2020年3月,杨学平在明知上海道丰对深圳利明泰股权投资仅能收回152,000,000.00元的情况下,为避免公司在股权转让中形成亏损,安排深圳一声达与上海道丰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348,000,000.00元的对价收购上海道丰持有的深圳利明泰31.817%股权,价格显失公允,ST鹏博士单方面受益196,000,000.00元,其经济实质具有资本投入性质,应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上海道丰未将这笔钱计入2020年的资本公积,导致ST鹏博士2020年-2022年每年的年报均减净资产196,000,000.00元。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邓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13年4月12日至2023年7月18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3年7月1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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