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宁田甜
近日,有市民向大河报•豫视频反映,清明节假期期间,他开车去火车站接人,将车停在了火车站东广场旁边的一个正规停车场。临走时,停车1小时31分钟,收费员却按2小时收费10元(第一小时6元,每半小时加收2元)。
“超过一分钟就按半小时算,感觉不太合理。”该市民呼吁。
市民停车超过1分钟,停车场按半小时计费
4月5日中午1点多,这位郑州市民开车前往郑州火车站东广场接人,等候的间隙,他将车停在了东广场东侧的一个正规停车场。
当天下午2点44分左右,接到人后,他欲驾车离开。此时,收费员提醒停车时间为1小时31分,须缴费10元。
对此,该市民纳闷了,当场与收费员争辩起来:“停车一个半小时,按说直接应该付费8元才对。仅仅是超过1分钟,并未停够半小时,就要掏没享受服务的那一大部分费用,肯定不合理,对车主也不公平。这个收费标准建议还是需要细化一下,更加科学精准才对。”
但该市民说,他和收费员争执一番后没用,
还是按10元付了钱,这才让离开停车场。当时,收费员称,他是按收费公示牌上的规定执行,他也没有办法。
现场有收费公示牌,收费系统是按公示标准执行
4月9日,大河报•豫视频记者来到郑州火车站东广场东侧的停车场出入口处看到,旁边立有一个蓝色的收费标准公示牌——“东广场地上停车场收费公示牌”。
上面显示,该停车场的“计费规则和收费标准”是:前20分钟内免费;停车1小时内(含1小时)6元;以后每半个小时(不足半个小时按半个小时计费)加收2元。
该公示牌显示,该收费方式是“政府定价、计时收费、上不封顶”,收费依据是郑价费函【2010】16号。
职能部门:也有很多旅客反映,会再向上级部门反映
对此,该停车场的收费单位(经营单位)——郑州火车站地区旅客服务中心相关人员说,该停车场施行的是“小时计费,上不封顶”的收费政策,一辆车如果停一天需要98元,停两天就是200元左右。之前,也有很多旅客反映过这个问题,另外就是觉得收费也高,停十天左右就得千把块钱。
“但这个收费标准是物价局定的,系统也是政府设的,并非承包给个人,因此,目前,收费系统是无法更改的。”该相关人员说,也向领导反映过这个问题。不过,郑州以前是按一小时收费,超过一分钟,也是按一小时,现在这个已经改过了,是按半小时收费,“不管按多久收费,超过一分钟,相关费用系统就产生了。”
郑州市二七区停管中心相关人员也说,该停车场确实是电脑计费,无法更改。该停车场是流动性的停车场,不建议长时间停车。他们也会向上级部门反映超过一分钟按半小时收费的情况。
外地已尝试按分钟计费,鼓励逐步缩小计费单位时长
有市民表示,按小时计费这种收费方式是比较普遍的,但如果遇到超过一分钟或几分钟就要多收1个小时或半小时停车费的情况,确实让人心里不舒服,有失公平。
武汉停车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曾表示,按小时收费不利于车主们短停快走,因此该协会鼓励各停车场经营单位,按照管理办法缩小计费单位时长,提高停车场泊位利用率。
记者了解到,在湖北襄阳,当地一小区的对外停车收费标准,就由原来的每小时8元改成了每15分钟2元。当地媒体报道称,该做法“更公平合理,应该值得推广”。
常州也发布了《关于调整常州市主城区机动车免费停放时长和部分停车设施收费标准的通知》。该通知明确提出,实行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以15分钟为计费周期。
《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具备电子计时设备或建立人工计时操作程序,实行计时收费的,应逐步缩小计费单位时长。
上述郑州火车站地区旅客服务中心相关人员透露,郑州目前还没有按15分钟作为计费单元进行收费的情况。
对此,河南英泰律师事务所律师赵钰涛说,
郑州火车站作为郑州的门户,其停车场也是对外的窗口,停车场应当侧重于便民原则,然后才是盈利。物价部门核准了收费标准,说明收费合法。但其标准是否合理值得商榷,如果在收费标准、免费时长等方面更让利于民众,会让民众感受到更多的福利和便利,有助于增强社会大众的幸福感。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编辑:李燕红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