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观念认为,两千年的封建社会中,古人对女性群体不够重视,甚至有重男轻女的思想。特别是受到一些演义小说和影视剧的影响,很多人以为古代社会的女性,往往是软弱、隐忍、受欺负的形象,丈夫若是不喜欢妻子,便可以轻轻松松一纸休书,将糟糠之妻扫地出门。以至于,很多人对古代的婚姻制度深恶痛恨,对封建礼法束缚的女性表示无尽的同情。
真实情况是这样吗?小编可以很负责地说这是一种错误的认知。虽然古代社会中,女性的地位确实没有男性高,很多出头露面的场合拒绝女性参与,比如女人不可以科举,不可以接见宾客等等,但绝不是说女人低微到“任人摆布”的处境。早在唐朝时期,朝廷已经以律令的形式,保障女性在婚姻中的权益,这便是休妻需要遵循的“七出三不去”原则。到底是哪“七出”、哪“三不去”呢,且听小编一一说来。 淫者出 所谓“淫者出”,顾名思义是说那些不守妇道,背叛丈夫的女性。自古至今,婚姻得以维持的基础是“忠贞”,一个女人若是背叛自己的丈夫,无异于向封建礼法发起挑战,这种败坏道德、有违人伦的行为,无论在哪朝哪代都不会被认可。特别是古代社会,男人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女人以居家为主,吃喝都来自丈夫,若是再做出有悖夫妻伦理的事,自然是难逃被休的命运。
不事公婆者出 咱们华夏文明繁衍生息数千年,离不开浓厚的悌孝观念,判断一个人的品行如何,无非要看他能否做到“上能忠君报国,下能孝悌父母”,这便是传统美德中的“忠孝”观念。儒家更是将“忠孝”上升为道德的最高标准,有着“求众臣必于孝门”,所以有句话说“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意思是那些孝敬父母的人,很少会四处惹事生非。 在这种传统“孝悌”观念影响下,孝敬父母自然成为古代婚姻中,一项重要的衡量标准。一个女人若是不能做到善待公婆、孝敬父母,必然不会得到丈夫的容忍,再三教导无果后,或许只能面临被休的结局。
盗者出 这里的“盗”不是偷盗的意思,而是女性在没有婆家同意的情况下,决不能将贵重物品带回娘家。古人认为,女子出嫁以后,要分清自己到底是娘家人,还是婆家人,哪些是娘家的东西,哪些是婆家的财产。若是随意将婆家的东西,私自带回娘家,与“偷盗”没有任何不同。 这样的思想是“淫者出”的一体两面,只不过“淫者出”是一种精神上的背叛,“盗者出”更侧重物质上的背叛,归根结底都是对自己丈夫的不够坦然。试想,哪个丈夫能够容忍自己辛辛苦苦挣来的财产,被妻子带回娘家。
妒者出 这里的“妒”不是普通意义上的“羡慕嫉妒”,而是感情上不能争风吃醋。我们都知道,古代实行“一夫多妻制”,一个男人在保证有一个正妻的基础上,若是物质条件允许的话,可以同时纳多个小妾。为了协调妻妾的关系,防止相互嫉妒争斗的情况出现,古人才设置这条婚规,一旦有人心生妒忌,同样可以无条件被休。 无嗣出 嗣是儿子的意思。孟子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古人认为身为人子最大的孝敬是要传递香火,这也使得古代的女性一定程度承担着生育的传宗接代的重任。从这条来看,古人对女性确实有所不公,因为在“母以子为贵”的大环境下,没有女人不想生儿子。可是,因为无法生出儿子而被休掉,实在有些违背人性。
口多言者出 古往今来,有一种人十分讨厌,专爱议论张家长李家短,有事没事给人搬弄是非、传信带话。这样的女人在古代属于犯大忌讳,因为华夏民族是族居式社会,往往同宗同族住在一起,十分看重邻里友爱、和睦相处,一旦有人经常挑拨大家的感情,破坏血浓于水的亲情,势必会招来亲人和丈夫的反感。 恶疾者出 这是一种特殊的情况,即便是妻子人品端正、相貌端庄,一旦不幸染上恶疾,丈夫同样有权主动休妻。这样的做法听起来不够人道,仔细想想也是无奈之举,古代社会医疗条件差,妻子若是有恶疾,唯一的办法便是将她从家中赶走,才能保证一家老小的安全。
看完上文,大家一定会觉得,女性在婚姻中处于很被动的地位。您先别急,古人绝非冷血无情,在设置休妻“七出”的规矩后,为了防止有的男人故意欺负妻子,为此专门加上“三不去”的来保护女性。 一是“先贫贱后富贵者不能出”。若是一个女人嫁给婆家前,婆家十分贫穷,后来逐渐富贵发达,此时男方没有任何休妻的理由;
二是“与更三年丧者不能出”。女子嫁到婆家后,公婆有一方去世,并为此守孝满三年,婆家便要正式承认女子主人翁地位,这时无论女子犯有什么错,都不可以休掉,值得一提的是古人所说守孝三年是指二十七个月; 三是“有所娶无所归者不能出”。这句话是说,女子出嫁前家里有父兄,出嫁多年后,娘家父兄全部死掉,此时婆家即便不喜欢这位媳妇,也要好好赡养,毕竟将她休掉后,她在生活上没有依靠的人。
最后,给大家讲个历史小故事。看过《包公传》的朋友应该有印象,包拯亲手查办驸马陈世美一事,很多人会很好奇,陈世美贵为状元驸马,不就是想摆脱旧妻而已,包拯何必为此大动肝火。因为“三不出”中,秦香莲占有两条:一先贫贱后富贵,二为公婆守孝满三年。各位朋友,你懂了吗?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