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6月18日电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18日消息,河北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涉县农商银行)被罚款150万元。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截图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涉县农商银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关联方认定不全面;关联交易管理不到位;信贷管理不到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邯郸监管分局6月5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涉县农商行处一百五十万元罚款。

  还有10名涉县农商银行时任管理人员同时被处罚。

  时任涉县农商行行长、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江吉梅,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邯郸监管分局给予警告,并处五万元罚款

  时任涉县农商行计划财务部经理、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的聂红斌,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邯郸监管分局给予警告,并处十万元罚款

  时任涉县农商行副行长的申海方,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邯郸监管分局给予警告,并处二十万元罚款。

  时任涉县农商行副行长的张志军,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邯郸监管分局给予警告,并处十万元罚款。

  时任涉县农商行风险合规部经理的李彦兵,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邯郸监管分局给予警告,并处八万元罚款。

  时任涉县农商行风险合规部经理的杨淑贞,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邯郸监管分局给予警告,并处八万元罚款。

  时任涉县农商行风险合规部副经理的刘会慧,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邯郸监管分局给予警告,并处五万元罚款。

  时任涉县农商行授信审批部经理的张艺杰,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邯郸监管分局给予警告,并处八万元罚款。

  时任涉县农商行授信审批部经理的张献红,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邯郸监管分局给予警告,并处八万元罚款。

  时任涉县农商行授信审批部副经理的范志斌,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邯郸监管分局给予警告,并处五万元罚款。(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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