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是产品不合格,还是其他原因导致货款无法支付呢?

6月26日晚,电科院(300215)发布“关于收到仲裁通知的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苏州仲裁委员会送达的《仲裁通知书》等文书,因与特变电工沈阳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变电工沈阳公司”)存在买卖合同纠纷,特变电工沈阳公司向苏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涉案金额为3422.50万元。

或受此消息影响,6月27日早盘,电科院的股价直接跳空低开。

拖了逾7年的合同纠纷

电科院此次涉及的仲裁,还需追溯到七年前。

最新公告显示,2011年至2014年期间,电科院与特变电工沈阳公司共签订了三份《买卖合同》,合计从特变电工沈阳公司处订购了15台变压器设备,总金额21525万元。

具体而言,2011年7月29日,电科院与特变电工沈阳公司签订了购买合同,合同标的为6台油浸单相双绕组短路变压器,合同金额为 9750万元;2012年1月12日,电科院与特变电工沈阳公司签订了购买合同,合同标的为3台油浸单相双绕组短路变压器,合同金额为4875万元;2014年7月11日,电科院与特变电工沈阳公司签订了购买合同,合同标的为6台油浸单相双绕组短路变压器,合同金额为6900万元。

2016年下半年,15台变压器安装完毕。

但是到了2017年1月,电科院抽检其中1台进行出厂短路承受能力试验验收,验收未通过,产品电抗内部损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故其余14台变压器未做正式验收。

按照电科院的公告显示,根据特变电工沈阳公司2017年5月12日出具的《苏州试验变解体检查分析及修理方案》显示,“故障系产品设计工艺操作性不强等原因导致的,其承诺对变压器内部几处结构问题进行相关图纸的设计修改以及开展损坏产品的修复工作。”

后续,电科院多次督促特变电工沈阳公司对损坏的变压器进行维修,以及对其余14台变压器进行整改,公司进行长达数年的多次沟通,但未得到有效解决,故合同余款3422.50万元并未支付。

和讯财经注意到,在电科院2017年、2018年年报中的“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一栏中均明确显示,3422.50万元应付设备质保金的项目名称为“特变电工沈阳公司”。

但是自2018年之后,电科院的年报中就不再披露上述信息了。

也正是因为上述买卖合同纠纷,特变电工沈阳公司向苏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电科院支付3422.50万元货款。

公司业绩已连续下降两年

资料显示,电科院始建于1965年,1982年被江苏省机械工业厅批准为“江苏省高低压电器及日用电器归口研究所”,2000年完成改制,并于2011年5月11日在深交所创业板挂牌上市,公司主要从事发电设备、输变电设备、机电设备、高低压电器元件、高低压成套配电装置、日用电器元件、机床电器、电器测试仪器等领域的认证、检测和校准服务,原实际控制人是胡德霖、胡醇,现实际控制人是李崇珠、胡醇。

上市以来,电科院的业绩起起伏伏。

Wind数据显示,2011-2023年,电科院的营业收入从2.36亿元增至6.21亿元,期间在2021年曾最高达到8.63亿元;归母净利润从0.88亿元跌至0.19亿元,期间在2021年曾最高达到1.93亿元。

数据来源:Wind

但是2022-2023年,电科院的营业收入分别同比下降24.28%和4.92%,归母净利润分别同比下降82.81%和42.33%。

电科院的主营业务主要由高压电器检测、低压电器检测组成。在2023年,公司“高压电器检测”收入约4.90亿元,占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的78.86%;“低压电器检测”收入约1.22亿元,占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的19.58%。

从毛利率的角度来看,2023年,电科院的“高压电器检测”毛利率为24%,同比减少21.08个百分点;“低压电器检测”毛利率为67.29%,同比增加1.12个百分点。

进入到2024年一季度,电科院的业绩有所改善,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1.45亿元,同比增长9.73%;归母净利润99.25万元,同比增长108.75%。

对于业绩开始好转的电科院来说,此次与特变电工沈阳公司的仲裁涉案金额会不会影响今年业绩呢?

“上述合同金额已经在往来款中核算,最终实际金额需以仲裁裁决为准,但不会对公司利润形成负面影响。”在6月26日晚的公告中,电科院表示,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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