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先生向“新民帮侬忙”反映,他在宜山路上中华门大厦租房开公司,在物业办理装修手续时,被要求收取一笔1.2万元的建筑垃圾清运费。经比价查询,这笔费用居然是官方收费的十倍还多

更过分的是,投诉之后,徐先生的公司竟然遭上海佳瑞房地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华门大厦物业管理处故意刁难。如今,徐先生开办新公司是万事俱备开业在即,装修却被迫停工,每天都在遭受损失,这让他心急如焚。

垃圾费提前缴

按照面积收费

徐先生告诉帮忙君,上个月他和朋友一起租下位于徐汇区宜山路320号中华门大厦的一套面积约200平方米的房屋,准备装修之后用作公司办公地,但没想到在装修手续办理时,却遇上了大麻烦。

中华门大厦

中华门大厦是一栋商住综合楼,租客在入户装修时需要向物业报备,并缴纳装修保证金、建筑垃圾清运费等相关费用

我们在办理手续时,物业说要提前收取1.2万多元的建筑垃圾清运费,量多的话还要另外收费,让我们很是震惊。

徐先生称,他们的办公房只是简单装修,大概只有80多袋建筑垃圾,竟要被收取1.2万元的清运费,让他们觉得负担过重。询问物业垃圾清运费的收取标准,被告知“按照面积”收费

在徐先生出示的“中华门大厦租客入户缴纳明细表”上,帮忙君看到,关于建筑垃圾清运费这项,单价标注“60元/平方米(不包括办公家具)”,而徐先生租房面积合计202平方米,收费要达到12120元

中华门大厦租客入户缴纳明细表

认为物业收费过高,徐先生专门咨询了徐汇区具备建筑垃圾清运资质的一家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对方给出的非居民区单车清运价格为:1000元/5吨车,装载量70袋左右;1700元/8吨车,装载量170袋左右。这样算下来,徐先生装修所产生的建筑垃圾,清运费也就1000多元

物业收费居然比官方价格贵10倍,实在是太辣手了!

自行清运遭拒

物业被指霸道

问清价格后,徐先生联系了该环保工程公司,准备自行清运建筑垃圾。然而,他向物业提出这一要求后,却遭到对方断然拒绝

物业说不能自行清运,只能通过他们,否则车子进不来,垃圾也运不出去。而且扬言,让我们“随便去投诉”,强调是“街道统一规定”。

徐先生对物业有恃无恐的态度是义愤填膺,直言物业强收垃圾清运费的做法太过“霸道”,简直就是“强买强卖”,增加小公司的运营负担。

那么,对于建筑垃圾清运,究竟有没有相关规定及收费标准呢?帮忙君查询了解到,2021年5月,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房屋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本市装修垃圾、大件垃圾投放和收运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对于规范处理收费明确规定:

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多产生多付费”的原则,推行按袋、按箱、按车、按件计价,实行按量收费,收运服务企业应当在本单位服务场所、单位网站及其负责清运装修垃圾的物业管理区域内、预约信息平台等显著位置通过有效的标价方式公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计价单位,以及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

由业主、使用人直接与收运企业预约的,收运企业按实际投放量计价收费,并开具发票。

由物业服务企业与收运企业预约的,收运企业根据物业服务企业统计的不同业主、使用人的实际投放量,与业主、使用人分别计价收费,开具相应发票。

因代收装修垃圾清运费用产生的管理成本,收运企业应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并签订委托协议,明确管理费用。

《通知》在监管责任中明确,市、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是本市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处理的主管部门,负责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市房屋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处理的具体管理工作,区房屋管理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

《通知》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7月14日。在《通知》发布之后,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及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联合公示了第一批装修垃圾清运价格信息。公示文件还明确,自新价格发布之日起,原先按照装修次数及面积收费的价格信息就已作废

投诉后被刁难

手续拖延不办

根据上述《通知》,业主、使用人可以直接与收运企业预约,并按实际投放量计价收费;而且物业强推的“按照装修面积收费”的计价做法已经作废。上海佳瑞房地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华门大厦物业管理处的做法显然不合规、不合情,更不合理。

对于中华门大厦物业管理处宣称收费是“街道统一规定”的说法,帮忙君联系属地田林街道了解。相关部门经核实后回复,中华门大厦物业与区内收运企业确实签署了委托协议,但物业所称的建筑垃圾清运收费并非“街道统一规定”,该项收费也不在街道的管辖范围之内

帮忙君又致电中华门大厦物业,询问收取垃圾清运费的相关规定,以及收费标准依据。对方在登记了帮忙君的联系方式后,回称了解后再进行回复。但截至发稿,仍无回应

而由于对物业垃圾清运收费标准的质疑和投诉,当徐先生再次前往物业处办理装修手续时,竟然被告知“就算交钱也不给办”。眼看着工期硬生生地被一天天拖延下去,他们是焦虑万分。

按照该《通知》监管责任中的规定,区房屋管理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那么,这笔贵了十倍的垃圾清运费到底该不该付?物业的做法又存在怎样的问题?帮忙君将继续关注

帮侬忙工作室

策划 | 钱俊毅

文字 | 李晓明

摄影 | 受访者

编辑 | 钱俊毅 姚储杰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