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申子仲

“我们实在撑不下去了。”近日,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的湖光逸景小区新组建的业委会向大象新闻反映,因业主预缴的16万元电费存在争议,小区面临停水停电。

小区面临断电窘境

湖光逸景小区位于龙湖镇刘口村,有11幢居民楼,自2017年左右陆续入住。现常住居民约270多户,且大部分为老年人。

“小区预缴过电费的有370多户。”业委会的司先生和张先生告诉记者,小区电费收缴一直采用的是持卡预缴方式,即业主先交钱给物业,物业收钱后,将电费相应度数打入业主取电卡,然后物业将电费集中交付电力公司。而该小区物业最初是由开发商负责,2021年交由一位姓郭的业主代管。2022年4月,小区又推选出业主贾先生负责物业。至今年3月底,贾先生退出,小区成立了7名代表组成的业委会。

“我们接手之后挨家挨户核对电表,发现有28万度的电费已经预交,共有16万元,但这笔钱并没有交给电力公司。”司先生拿出账本对记者说,“目前只能用收上来的物业费去填窟窿,眼看就撑不下去了。”

预缴的电费去哪了

业主预缴的16万元电费去了哪?

最初负责物业的开发商赵先生告诉记者,2021年物业移交给郭先生负责时,已将20万元左右的业主预缴电费移交。

郭先生说,其负责物业一年时间,共向电力部门缴纳电费30多万元,预存的电费早已用完。

贾先生说,他2022年接手时,只收到郭先生移交的各项余款5万元。而其负责物业期间,小区的水电费核查事项仍由郭先生代管。

郭先生和贾先生均表示,自己在任时恪尽职守,每一笔费用的支出去向都不怕查。他们还说,湖光逸景小区业主预缴的都是家庭用电,而电力公司是打包收取电费,还包括水井坊、水泵房、电梯、小区照明等公用设施的公摊电费。而小区物业费中的相当一部分收入,都用于缴纳了公摊电费和设施维修维护。他们认为是小区部分业主拒交物业费,才造成了眼下收支不平衡的局面。

业主维权未果

新接手的业委会成员则不认同这种说法,他们认为预交电费与公摊费用并不掺和。

“家庭用电是业主个人预存,公摊费用是从物业费中扣除,各是各的。我们现在要追查这16万元业主预存电费去向。”

值得一提的是,曾负责过小区物业的开发商赵先生,以及刘口村委会有关负责人均向记者表示,预存电费属小区业主私产,也是专款专用,“查明去向并不难。”

此前刘口村委会曾介入调解无果,认为自身不具有执法权,建议业主走司法程序。6月24日,业主代表到龙湖镇派出所报警,警方调查后认为此事应由经侦部门负责。而经侦方面认此事不属于职务犯罪,建议业主走司法诉讼途径。

“我们不是没想过打官司,打官司需要75%以上的业主授权,按程序走下来非常复杂,怕耽误不起时间。”业委会代表说。

律师说法

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少春律师分析认为,对于业主来说,目前最重要的是查找预缴电费的下落,究竟是被用于公摊电费了,还是被人为侵占挪用了。“如果预缴的巨额电费并非用于公共区域的照明设施等,而是被管理人或单位擅自侵占,则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构成侵占罪。”张少春认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等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行为。

张少春建议,业主们可以到辖区公安机关报案,由警方介入调查,并依法追回赃款,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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