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吴良艺

□ 本报通讯员 韦金雨

“律师,我们对判决结果比较满意,我们不上诉。谢谢你们的帮助。”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4名未成年人的父母拿到判决书后,对梧州市“小豆苗”法治服务团律师表示感谢。

今年年初,4名遭遇猥亵的未成年人的家长到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当场受理、当场指派律师,及时到现场了解案情和诉求。4月24日,该案已由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4名受害未成年人家属表示服从判决。

近年来,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严格遴选工作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强、热心热情的执业律师加入“小豆苗”法治服务团队以及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库,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加多元、精准的法律援助服务,最大限度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以切实有效举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中,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持续畅通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遵循“优先安排、优先办理、优质服务”的“三优”原则,对涉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矛盾纠纷优先受理,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并采取非诉讼法律援助的方式,主动协助相关部门和各级调解组织进行调处;对公安、检察院、法院指定辩护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第一时间指派律师办理;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对未成年人民事法律援助案件进行旁听和回访;对疑难案件组织专家组研究讨论,努力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陈律师,我在安徽找到工作了,工作和生活一切都好。”近日,“小豆苗”法治服务团队律师陈亮收到法律援助对象小江的短信。小江是一名孤儿,此前梧州市长洲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陈亮律师办理小江涉嫌盗窃罪一案,为了帮助小江回归社会,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链接心理、就业、社工等资源全程帮助小江。最终,检察院对小江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帮助其回归社会。

近年来,“小豆苗”联同法律援助志愿者、社工、公益组织等开展专题法治宣传、关心关爱、帮教救助等活动,积极构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N”的社会支持体系,提升未成年人保护精度和温度,形成全社会共同爱护、帮助未成年人良好氛围。2023年以来,通过“法律援助+N”模式帮助15名未成年人解决各类社会问题。(吴良艺 韦金雨)

(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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