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山东省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7月23日,记者从该厅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方案》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围绕12项重点对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工作目标任务作出全面部署,明确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的公共建筑、高品质住宅以及城市新区新建民用建筑,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设,并提出优先保障绿色建筑信贷投放等政策措施。

山东率先

实施居住建筑节能83%设计标准

发展绿色建筑是城乡建设领域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对加快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具有重要意义。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润晓在通气会上表示,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是推动城乡建设领域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方案》是在山东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节点上研究制定。

王润晓介绍,山东省高度重视绿色建筑发展,“十四五”以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出台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发展规划、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全省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在全国各省区率先实施居住建筑节能83%设计标准,积极推进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各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为加快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发展高星绿色建筑

深化供热计量改革

《方案》围绕绿色建筑推广、星级绿色建筑、高品质住宅建设、新建建筑节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用能结构调整、建筑节能降碳运行、新型建筑工业化、智能建造、绿色建材、技术标准体系及科技创新引领等12项重点,对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工作目标任务作出全面部署。

《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新增绿色建筑2亿平方米以上,占城镇新竣工民用建筑比例达到100%。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方案》明确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的公共建筑、高品质住宅以及城市新区新建民用建筑,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设。

同时,规范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认定实施管理,推动政策规定、信贷约定以及在土地出让协议、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中提出绿色建筑星级要求的建筑工程,在竣工验收备案后取得相应星级标识。

记者了解到,《方案》提出将绿色建筑建设要求纳入工程验收内容,形成全过程闭合监管机制,创新监督管理方式,确保绿色建筑标准要求落实。

推进建筑节能降碳上,《方案》提出,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大力推广超低能耗、低碳建筑,扎实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及建筑用能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到2025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600万平方米以上。

建筑节能降碳带来的效果也将在使用过程中见到成效。《方案》提出,深化供热计量改革,具备条件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逐步推行按用热量计量收费。完善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逐步实施能耗限额管理。加强建筑能源和资源消耗实时监测与统计分析,规范省市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平台运行管理。开展建筑能效测评试点,推广建筑能源合同管理。

山东将制定发布

《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标准》

去年《山东省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指导意见》就将“低碳绿色、节能环保”作为高品质住宅的基本内涵之一,并将“低碳”作为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的四个重点之一,明确高品质住宅应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

《方案》此次进一步明确,山东将制定发布《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标准》,指导高品质住宅规划、设计、施工、验收、交付及运维。高品质住宅全面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鼓励高品质住宅项目率先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利用、装配化装修、建筑垃圾循环再生利用等技术应用。鼓励高品质住宅精装修交付,提倡个性化、定制化、集成化装修,支持探索“大规模定制化家装”精装交付模式。

推行绿色智能建造

探索绿色建材集中带量采购

此外,《方案》明确推行绿色智能建造。健全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链主机制,加快培育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集群、集聚区。研究制定装配式建筑工作管理办法,落实装配式建筑设计专篇制度。推进智能建造设备研发、制造,抓好智能建筑试点城市建设。完善绿色建材采信机制,推动政府投资项目及星级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率先采用绿色建材产品,抓好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探索开展集中带量采购。

同时,健全技术标准体系。《方案》提出山东发布实施绿色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程、公共建筑节能78%设计标准、近零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修订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装配式建筑设计深度规定,健全装配式建筑户型和部品部件标准化图集,编制民用建筑节能推广使用、限制使用和禁止使用技术与产品目录,发布新型建筑工业化推广应用技术公告。

推进制定山东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

优先保障绿色建筑信贷投放

支持绿色建筑发展需强化政策措施保障。《方案》明确推进制定山东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以法规形式明确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装配式建筑等发展要求。

完善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优先保障绿色建筑信贷投放,将符合条件的绿色建材、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等纳入绿色债券支持范围。

组织开展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相关试点创建及综合评价,打造一批典型样板项目,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记者 王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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