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6月29日电 6月28日,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莫高”)发布公告称,公司被甘肃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具体来看,甘肃证监局下发的《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经查,*ST莫高信息披露存在以下问题:

  2024年3月6日披露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事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中,对葡萄酒业务第一大客户销售金额,第二至第五大客户的认定及销售金额披露错误;对第一、第二大供应商采购金额,第三至第五大供应商的认定及采购金额披露错误。降解材料业务第一、第二大供应商采购金额披露错误。药品业务第三大供应商采购金额披露错误。

  3月30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均披露错误。

  5月18日披露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中,葡萄酒业务第十大客户销售金额披露错误;第一、第三、第四、第六、第七、第八、第九大供应商采购金额披露错误。降解材料业务第一、第二、第十大供应商采购金额披露错误。

  甘肃证监局表示,上述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甘肃证监局决定对*ST莫高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要求公司认真汲取教训,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甘肃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杜广真作为公司董事长,赵小玲作为公司总经理,金宝山作为公司财务总监,何文天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甘肃证监局决定对上述四人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此外,同样因为上述问题,上交所6月28日对*ST莫高以及杜广真、赵小玲、金宝山、何文天予以监管警示。

  公司官网信息显示,*ST莫高成立于1995年12月,2004年3月24日在上交所上市。公司主要有葡萄酒、环保新材料和药品三大产业,葡萄酒为主业。环保新材料产业主要产品有淀粉基吹膜母粒、片材和聚对苯二甲酸己二酸丁二醇酯(PBAT)等,药品以复方甘草片为主。

  业绩方面,*ST莫高2024年一季度实现营收8103.71万元,同比增长56.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68万元,去年同期为-359.06万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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