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永平检方坚持“四聚焦四步走” 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治理
近年来,永平县人民检察院围绕“双下降一底线”目标,通过“四聚焦四步走”,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抓实做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
聚焦执法办案
在案件办理上求实效
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严格执行分案制度,并由未检办案团队统一集中办理。办案中,坚持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质量和效果持续向好。
严格实行“一站式”办案机制。根据与县公安局签订的《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站式”工作机制暨适时介入侦查实施意见(试行)》,实行“一站式”询问、取证、救助机制,避免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
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在提前介入阶段对案件定性及处理、侦查取证方向、证据收集重点提出建议,与公安机关达成一致意见,确保案件高效办理。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平台,形成未成年人行政处罚通报机制,及时掌握未成年人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情况,发现线索后积极开展未检综合履职。
聚焦分级干预
在预防帮教上下功夫
对涉罪未成年人分级处置,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嫌严重犯罪、社会危害性大的未成年人依法惩治,保持司法震慑力,依法逮捕和起诉;对涉嫌一般性犯罪、认罪悔罪态度好且具有帮教条件的未成年人积极挽救,依法通过不批准逮捕、变更羁押措施、不起诉,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
对触犯刑法但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及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开展临界预防,进行集中训诫,并向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2022年至今,共开展集中训诫12场,发出《督促监护令》82份。
对罪错未成年人精准帮教。针对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依托检察机关“两进三下”工作,邀请村妇联主席、儿童主任等担任村级未成年人保护专员,与社会组织永平“缘爱行动”志愿者协会签订帮教协议,形成“未保员”+“志愿者”+“检察官”的永平帮教新模式;针对酌定不起诉未成年人,联合关工委工作人员、未保员开展家庭走访,组织未成年人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探索“酌定不起诉+家庭教育指导+社会公益”办案新模式,精准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
聚焦综合履职
在社会治理上见行动
全面推进涉未成年人案件集中办理,综合履职。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同步审查是否有民事、行政、公益诉讼遭受损害,增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系统性。2022年至今,办理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18件,通过磋商或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整改落实,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以“我管”促“都管”,聚焦案件背后反映的社会问题,通过线索移送、强制报告、制发检察建议书、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制度机制推动各部门协同共治,补齐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短板。2023年至今,向相关部门移送线索3条,制发检察建议书18份,建立《永平县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协作配合机制》等相关机制制度4个。
推进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助力构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大格局。加强与相关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协作配合,携手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关爱、帮教、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与永平“缘爱行动”服务中心签订《观护帮教协议》,与县公安局联合制发《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联合制发〈督促监护令〉的实施办法》,联合团县委、县妇联、关工委进行家庭走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19份。
聚焦普法强基
在宣传教育上出实招
该院的16名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担任辖区内16所中小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先后选派7名干警加入永平县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普法工作队、巾帼宣讲团、青年宣讲团。2022年以来,结合“两进三下”、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春秋季开学第一课”、“三下乡”等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3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受教育师生、家长达2万余人。同时,结合“利剑护蕾”专项行动积极创新法治宣传模式,推出“女生主题班会课”“金花姐姐微课堂”“防性侵操”“法治情景剧”“模拟法庭”等法治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云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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