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贾府的上百个丫环中,晴雯应是身世最可怜的一位,像鸳鸯、林红玉这等家生子,虽是奴才但自小跟着主子吃喝不愁,亦没有朝打暮骂,晴雯自然比不上的,而比起自小家境贫寒,不得已卖身为奴的袭人,晴雯还要更令人同情得多。

晴雯十岁时才被赖大买来,成为了奴才家的奴才,而在此之前,晴雯经历了什么?是被父母抛弃抑或父母双亡,赖大又从何处买来的她,文中未作交代,无论如何,晴雯到临死之前,都不曾记得父母家乡。 然而这样一个女奴,却生性孤傲,行止磊落,当然,伴随的是她的急躁性情以及牙尖嘴利。而在贾府这样一个鱼龙混杂的圈子里,最不缺的就是鸡鸣狗盗、蝇营狗苟、鬼鬼祟祟等丑行怪事,所以,一心执着于真、洁、美的晴雯,必将被现实碾成齑粉。 晴雯得罪过多少人?单单从文中交代的来看,就有李奶奶、林红玉、坠儿、春燕妈、袭人、麝月等等,而从鸳鸯介绍的朋友圈剔除了晴雯来看,这位在怡红院最得宝玉宠爱的大丫头,是不大受其他丫头所欢迎的。 绣春囊在大观园被发现后,王夫人在王善保家的建议下,决定抄检大观园,表面上是顺从邢夫人的意思,但她亦藏有私心,只因府中生齿日繁,入不敷出,正想借着由头裁减人员呢。 大观园抄检结果我们都很清楚了,始作俑者王善保家的不仅被探春掌掴,丢尽了老脸,更在其外孙女司棋处抄出其跟表哥私相密会的证据,可谓自作自受。王夫人大获全胜,论理,该鸣金收兵了,然而王夫人并不甘于此,她将那摧花折柳之手,继续伸向了怡红院。

王夫人带着几个婆子雷嗔电怒赶到怡红院时,众人无不愕然,在床上病得四五日水米不曾粘牙的晴雯第一个被架出去,正如宝玉所言,这是一株刚抽剑的嫩兰扔进了猪窝,晴雯的生命进入了倒计时。 宝玉背着王夫人偷偷跑出园子见晴雯时,她正睡在土炕草席上,奄奄一息。主仆俩一见面,未语泪先流,宝玉只问晴雯有何要说,事实上宝玉心里比谁都明白,这个时候晴雯就算提出要求,他毫无满足的能力,不过是安慰罢了。晴雯呢?自始至终只有不解和悔恨。不解的是为何自己分明与宝玉清白,竟然遭王夫人认为是勾引宝玉的“狐媚子”,而悔恨的是,若知道被如此冤枉,当日为何不另做一番道理?与袭人一般,坐实了狐狸精的名,或许不会沦落至此。 宝玉拉着晴雯哭,见那瘦骨如柴的手上还有四个银镯子,便哽咽着将其卸下,称等病好再带。随后见到晴雯那两根被凤仙花染得通红、葱管一般的指甲,连声感叹可惜。 在《红楼梦》里,在没有一个丫头能和晴雯一般,被作者两次着重点到她身体的某处特征。而晴雯的指甲就被提了两次,并极尽赞赏、爱惜之口吻。第一次是低五十一回晴雯生病,宝玉为其请来胡庸医看病,隔着几层厚厚的红账慢,晴雯伸出一只手来,胡庸医见那两根被凤仙花染得通红的指甲,忙转过身去,不敢直视。而到了晴雯将死之际,晴雯的长指甲再次被提及,可见其对晴雯的偏爱程度。

而晴雯作为一个婢女,却能留此长指甲,除了说明晴雯爱美,更侧面反映出晴雯在怡红院的养尊处优,宝玉亦对此指甲呵护备至。 谁料这样一对指甲,晴雯却将其铰了下来,让宝玉收了,随后又解出小衣,跟宝玉的交换穿了。那么,晴雯怎么舍得将自己心爱的指甲较下留给宝玉呢?这其中是有缘故的。 在古代,指甲与手帕、青丝一般,是可以用于表达儿女私情的,譬如唐代女诗人晁采《子夜歌》有云: “明窗弄玉指,指甲如水晶。剪之特寄郎,聊当携手行。” 晴雯将指甲与了宝玉,就是要和宝玉携手而行的意思,而那贴身的小衣,更是为了让自己感觉时刻都有宝玉在身边,而宝玉则被自己的气息所包围。

然而晴雯向来贞洁,当日连宝玉邀请一起洗澡都能笑着婉拒,此时为何会有如此行止呢?只因为自己的名声被人所污,索性将虚名坐实罢了。然世人都知道真正与宝玉不干不净、鬼鬼祟祟的人是袭人,却被王夫人所重用和信任,晴雯此举,是悲愤,亦是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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