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死刑刑罚里,五马分尸绝对是最为严酷的一种。这种酷刑不仅见诸于史料典籍中,在演义小说,尤其是影视剧中我们也能常常看到或听到。很多人对这种刑罚的大致印象是,把犯人的头和四肢分别绑在五匹马上,分别上不同的方向拉,然后在犯人身首异处,现场一片殷红。

这种理解本没有错,这也是五马分尸最字面、最形象化的解释。但在历史上,具体拉扯的不仅有马,还有牛,甚至马和牛的后面还要挂辆车。所以,五马分尸有时候也被喊作“五牛分尸”,文雅一点的说法就是“车裂”。 如果我们就此将“五马分尸”与“车裂”等同起来却又似乎不对。翻阅史料,历史上鲜有“五马分尸”的说法,相反说的最多的就是车裂,而即便是车裂,也我们今天理解的有出入。

首先,在古人的眼里,车裂是一种“斩法”,就是用锐利的兵器断人肢体。而以“车裂”处决犯人时往往先砍杀或射杀,后肢解尸体示众。这与我们理解的活体撕裂还是有出入的。 其次,车裂古时候称之为车辕,在汉代《太平御览》又衍生出“五车裂之”,在明清时期各种小说中干脆直接说成“五马分尸”或“五牛分尸”,具体源头在哪,已不可考。不过,太平天国时期,洪秀全却堂而皇之地将“五马分尸”作为正式刑名颁于天下,这在我国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的一次。

车裂,早在周代时就已经产生,春秋战国时期最为普遍,以后一直到隋朝,历朝历代多有延续。纵观这一刑罚的施用,死在他之下的名人不在少数。

战国时期商鞅在推动秦国变法中,得罪守旧派,秦孝公去世后,商鞅便首当其冲,最后以“谋反罪”处死,并受车裂之刑;同样是以变法闻名的吴起,在主导楚国变法时,遭到旧贵族们的反扑,死后尸身也被处以车裂肢解之刑;秦国的嫪毐跟秦始皇的母亲赵姬苟且私通,并意图发动政变,事败后,被判车裂之刑,宗族也被灭绝;隋代杨玄感在隋炀帝登基后不久,意图谋反,兵败被擒,炀帝把他斩首。为了震慑朝臣,还将谋反中的许多人施以车裂之刑……

可见,有资格“享受”车裂之刑的却非一般人,要么生前地位显赫,要么声名在外,他们都属于大腕级的人物。而当权者出于震慑朝野的目的,而往往判处他们车裂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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