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婧雯 青岛报道

青岛首次发布的地方标准《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将于6月21日开始实施,内容覆盖残疾人托养服务对象条件、服务方式、服务机构建设、服务机构管理等方面,适用于青岛市为残疾人提供寄宿制、日间照料、居家托养服务的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提升残疾人托养服务质量,青岛市残疾人联合会、青岛市标准化研究院联合编制了青岛市地方标准DB3702/T 40-2024《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经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自2024年6月21日实施。

《规范》由青岛市残疾人联合会归口并组织实施,内容覆盖残疾人托养服务对象条件、服务方式、服务机构建设、服务机构管理、服务内容及要求、服务过程及服务评价与改进等,适用于青岛市为残疾人提供寄宿制、日间照料、居家托养服务的机构。

《规范》分别提出了寄宿制、日间照料和居家托养服务的具体服务内容及服务质量要求。其中,寄宿制托养服务内容包括膳食服务、护理照料、康复训练、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训练及运动功能训练、职业技能训练、帮办协办等辅助服务;日间照料托养服务内容包括生活照护、膳食服务、康复训练、心理支持、文体娱乐;居家托养服务内容包括政策服务、生活照料服务、照护服务、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家庭和社区生活支持。此外,《规范》对不同形式的托养服务机构场所及设施设备、岗位设置与人员配备、管理要求等提出了规范要求,明确了制度建设、服务流程、服务评价与改进、安全和应急管理要求。《规范》实施后,将惠及全市城乡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中16至59周岁的持证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视力残疾人5000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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