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 孔雨童 绘画 徐进

6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严禁实施电子计价秤计量作弊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告》提出了百姓关注的“八个严禁”,涉及电子秤生产、销售、维修、使用、管理全链条各环节。包括严禁生产未经型式批准的电子秤产品;严禁擅自改变批准型式、为非法改装“留后门”;严禁使用未经过检定、检定不合格、超过检定周期、无检定合格标志以及具有“作弊”功能的电子秤等。其中,特别明确了市场主办者的责任,即严禁集贸市场主办者不履行计量管理——这一责任的落实和强调颇具现实意义,在此前曝光的连云港、南京“鬼秤”事件中,都存在市场主办部门“抢手机”等包庇现象。

“鬼秤”是个老问题,多年来屡禁不止,让老百姓苦不堪言却又无可奈何。近两年,伴随“打假”博主兴起,这一问题屡屡被曝光于社交平台,引发大流量关注。

相应的,监管部门“打击”不断。除了刚刚发布的《公告》,2023年7月、2024年5月,市场监管总局两次下发通知,对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进行各为期半年的综合整治。但在商家“钻空子”“无奸不商”等根深蒂固的思想下,加之“鬼秤”随科技发展隐蔽性更强,仅靠不定期整治效果不足。根本上,还需从法律和常态化监管着手。

当下,对鬼秤的处罚通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然而,这部颁布于1985年、距今已近40年的法律,顶格罚款也只有2000元,该数额对多数商家已难有震慑力。在去年至今被打假博主曝光的几则“鬼秤”事件中,虽有地方依据《计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商家处以10-20万罚款,此类处罚依据和处罚力度在日常中却并不常见。

据悉,今年5月国务院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发布,对“作弊计量器”提升了处罚力度的《计量法》修订稿被列入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项目。接下来,新版《计量法》和《公告》都有望落地。我们期待更强力的“法治”和常态、全链条监管之手,创造更加公平健康的市场环境,不再让这一顽疾年年痛、时时痛,也不再让老百姓购物还需“带秤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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