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青龙 李自强 青岛报道

日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存在未及时披露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处置情况等事实,上市公司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信通讯)及四位公司高管分别被警告,并被处以总计275万元罚款。此外,鼎信通讯还被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列入集中规模招标黑名单2年。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鼎信通讯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未及时披露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处分情况。

鼎信通讯于2024年2月27日知悉国家电网自2024年2月18日起对公司全部采购品类启动招标采购“熔断机制”,并对公司涉嫌违规事项启动调查,熔断期间暂停公司全部产品、服务中标资格。“熔断机制”对公司中标金额产生重大影响,国家电网中标产品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较高,构成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该事项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六项规定的重大事件。鼎信通讯应依据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及时披露上述重大事件,但公司直至2024年3月29日晚间才发布临时公告披露上述事项。

2017年1月24日,鼎信通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建华与前妻张某签署《离婚协议书》,约定王建华所持有公司的32,951,694股股份(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30.38%,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7.60%)归前妻张某所有,无需办理更名手续,张某委托王建华在15年内行使全部股东权利等条款。该事项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十二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八项规定的重大事件,鼎信通讯应及时披露,但公司直至2024年4月3日才进行公告。

针对鼎信通讯存在的违法事实,中国证监会青岛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称,考虑工作职责、议事程序、在信息披露决策中所起的作用,公司董事长王建华、总经理曾繁忆、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葛军决定暂不披露熔断事件,王建华未及时告知公司《离婚协议书》股份处分情况,上述人员是鼎信通讯未及时披露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副总经理袁志双具体负责协调国家电网处理熔断机制相关工作,参与决策暂不披露熔断事件,是鼎信通讯未及时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国证监会青岛监管局决定:对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的罚款;对王建华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的罚款;对曾繁忆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对葛军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对袁志双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的罚款。

在收到监管部门处罚的同时,鼎信通讯还被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拉黑”。5月8日,鼎信通讯发布《风险提示进展公告》,就其被国家电网招标采购“熔断”事件进展进行披露。《公告》称,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依据2023年12月27日下达的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认定和纪检监督机构查实,认定公司在武汉公司系统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规行为,2024年2月23日至2026年2月22日在湖北省集中规模招标中公司所有品类列入黑名单2年。

此次事件对公司的营业收入产生了影响。公告中进行了详细的数据披露:2022年和2023年,鼎信通讯在国网湖北省的中标金额和确认收入均有一定规模,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更重要的是,如果国家电网对公司的“熔断期”为一年,那么预计公司在未来三到四年的营业收入将因此减少约16.5亿元。具体来说,2024年和2025年,公司的营业收入预计将分别减少约5.5亿元和8.7亿元。

然而,由于目前国家电网的具体处理结果尚未公布,这一事件对公司未来在国家电网中标经营和业绩的具体影响还存在不确定性。鼎信通讯表示,将积极与国家电网进行沟通,进行整改,并将持续关注此事的进展,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据了解,鼎信通讯主营业务主要集中在电力行业的配用电应用领域以及智能消防领域。今年4月29日,鼎信通讯发布2024年一季报。今年一季度,鼎信通讯实现营业收入4.68亿元,同比增长0.83%,归母净利润为-1.05亿元,亏损同比增加79.96%,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5亿元,同比持续恶化,资产债率为40.40%,同比上升0.91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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