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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九明制药因商业贿赂行为被杭州市场监管部门罚240万 涉事医院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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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网讯(记者 姜文山) 3月26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出一张罚款高达240万元罚单,该罚单显示被罚企业为广东九明制药有限公司,被处罚的主要原因为在药品销售过程中涉及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
据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的,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杭市监处罚〔2024〕17号文件显示,被处罚单位为广州九明制药有限公司,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生产的药品某药品在向桐庐某医院销售过程中,当事人委托庄某个人开展某药品的市场推广工作,并向其提供推广资金。庄某与桐庐某医院负责药品采购的工作人员王某某约定:由王某某负责将某药品运作进桐庐某医院并持续采购,庄某则按一定比例向王某某支付回扣。从2017年6月20日至2019年6月14日,庄某先后向王某某转账某药品回扣款共计582448元。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庄某受当事人委托,在桐庐某医院为当事人开展某药品的市场推广工作,应当认定为是当事人的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因当事人未向本局提交证据证明,庄某行贿的行为与其谋求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无关,故庄某行贿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当事人的行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商业贿赂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和《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
准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作如下处罚:罚款人民币2400000元(贰佰肆拾万圆)。
该处罚文件中提到涉事医院为桐庐某医院,并没有公布具体市那家医院与此案有关。记者查询,桐庐为浙江所辖的桐庐县,位于浙江省西北部、杭州市中部,县区内有多家公立医院包括桐庐县中医药、桐庐县第一人民医院、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桐庐院区、桐庐县妇幼保健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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