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迟道华

耗资八百多万元建高标准农田,两年后推倒建设光伏电站。3月24日晚播出的央视《财经调查》栏目曝光了湖北部分乡村,一些基本农田被侵占,建起光伏电站的情况,引发舆论关注。

太阳能光伏作为一种新能源、新产业,其广阔的发展空间给不少企业带来发展机遇。但耕地保护,关系老百姓的饭碗,是涉及国家安全战略的大事。侵占基本农田甚至高标准农田建光伏电站,不仅是一地发展观的错位,更涉嫌违反农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理应及时纠偏。

在新闻报道中可知,在湖北省安陆市的农业大乡木梓乡,一光伏发电项目占地约2000亩,从2021年开始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工作人员称,他们占用的并非基本农田。

而就在与这片光伏阵列仅一路之隔的地方,一块湖北省安陆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公告牌显示:2019年,安陆市木梓乡建新村实施了高标准农田建设,耗资829.17万元。当地村民也拿出了自家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证书上清楚地写到,该片土地的性质属于基本农田。

也就是,当地2019年完成高标准农田改造,但很快就在设施完备的农田里建起了光伏项目。除了木梓乡,记者还在安陆市其他地方发现了占用基本农田甚至高标准农田建设光伏电站的情况。

基本农田被老百姓称之为“吃饭田”“保命田”,是“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而且国家相关部门对于光伏项目用地也出台了相应的规定,多次强调光伏方阵用地不得占用耕地。湖北省也明确提出,禁止以任何方式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禁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明确禁止的区域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国家政策三令五申,地方规定明确禁止,土地保护、管理法规一再强调,就是禁不住农田里建光伏电站的冲动。对此,地方主管部门当然责无旁贷。

湖北省孝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花西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回应说,“通过县里找省里或者上面,就是连片把基本农田调出来,把别的地方调成基本农田。”也就是,地方职能部门通过把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互换,从而偷梁换柱建设连片光伏阵列。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禁止通过擅自调整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式规避永久基本农田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审批。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互换,显然就是在对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做出调整,而这种调整的目的就是为光伏电站用地让路。

当地对光伏企业真是“爱护有加”,甚至不惜违法违规改变基本农田范围。由此不难理解,一个光伏项目在动辄占地几千亩,甚至占用了大量基本农田的情况下,竟无人管无人问,甚至企业经营效益并不理想的情况下,其二期、三期项目“依然在筹备中”。

其实,在湖北部分乡村,光伏产业已呈野蛮生长的态势。光伏的确是朝阳产业,但在发展的过程中也要秉持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如果为了上马项目,不惜触碰耕地保护的红线,不见得有利于一个产业的健康发展。

而由此造成的基本农田被占,耕地保护红线被随意突破的事实,却需要监管部门采取果断措施,深究细查其中存在的任何违法违规行为。耕地保护不能如此儿戏,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每一分钱都应为农民“旱涝保收”出力,不能就这么打水漂。

撰稿 / 新京报评论员 迟道华

编辑 / 马小龙

校对 /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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