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徐伟伦

“希望你以后能把互联网技能用在正确的事情上,好好学习,努力成为对社会有贡献的人。这张车票送给你,回家看看爸爸妈妈吧!”

“法官,谢谢您,我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以后一定会改过自新,不辜负您的帮助……”

在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小吴利用网站资源,非法解封涉嫌诈骗的QQ号并以此获利。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在依法作出判决后,为让小吴更好回归社会,特地聘请心理老师对其进行心理疏导,促使其真诚悔悟。

这样的故事,仅是通州法院开展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一个缩影。近期,通州法院对外发布未成年人审判白皮书,在总结该院近年来涉未成年人案件审理情况的同时,提出涉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及被害预防警示,引导号召全社会通过立体化构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体系、加强心理教育等方式,共同关注、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未成年人涉网犯罪数量增多

据通州法院政治部主任郜超介绍,近5年来通州法院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传统刑事案件占比有所下降,强奸、盗窃犯罪占比攀升,犯罪行为呈现团伙化、成人化、作案手段多样化的特征。从未成年人受侵害的刑事案件类型来看,未成年人人身权受犯罪侵害类案件依然占较大比例,其中熟人作案占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主体的绝对多数。

白皮书显示,多数侵犯人身权利犯罪案件系因争强好胜引发,源于与同学、朋友间发生冲突,实施犯罪时往往没有预谋,因未成年人的情绪具有冲动性以及不稳定性,未能合理控制情绪,从而实施冲动型、激情型犯罪行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多发生在被告人住所、宾馆、出租房等具有一定隐蔽性的封闭场所。此外,校外培训机构等青少年活动比较密集的场所,同样是行为人实施侵害行为的易发地。

郜超表示,随着未成年人群体互联网普及率不断提升,除传统线下作案方式外,未成年人涉网犯罪数量增多,作案方式包括利用社交平台和软件实施网恋强奸、隔空猥亵、网络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

“因青少年与成年人有着不同的性格可塑性,大多数罪错未成年人的行为模式尚未完全定型,若能及时开展有效的心理帮教并介入行为矫正,将对预防其再次犯罪,重新融入社会具有显著帮助。”郜超说,基于此,通州法院近年来依托未成年人特色法庭对罪错未成年人开展法庭教育,讲解法律知识,进行成长教诲,并聘请心理咨询师依托“启航驿站”对罪错未成年人开展心理辅导,帮助其解开成长困惑,深挖犯罪症结,制定心理康复计划。此外,由未成年人父母依托亲情小屋“启航驿站”对罪错未成年人开展亲情教育,促进双方坦诚交流,反思家庭教育方式。

应尊重孩子意愿以合理方式探望

涉未成年人权益的民事案件中,主要呈现出要求增加抚养费案件增多、探望权纠纷争议较大、部分案件当事人抚养权争夺方式不当造成未成年子女情感缺失等精神伤害的特点。

在通州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陈某与张某婚后生育了女儿小张,双方后来协议离婚,约定孩子由男方张某抚养,女方不支付生活费。此后,孩子一直随父亲生活。后来,陈某诉至法院,称张某阻止其探望孩子。对此,张某表示,自己并未阻止孩子与母亲联系,是孩子自身不愿意。法官询问后,小张表示,“即将中考,目前不希望陈某打扰自己的学习生活”。对此,法院审理认为,孩子年龄较小,其尚不能正确、客观地对待母亲探望问题,且孩子的成长和教育离不开母亲的陪伴,故法院依法支持陈某的探望权;同时,法院考虑到孩子的抵触心理,确定以网络平台云探视方式为宜,次数为每月两次。

法官表示,法律赋予了父母在离婚时争取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但是行使该权利应当从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出发,通过合法的手段来实现。现实生活中,部分家长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取抚养权,或是人为阻断未成年子女与父母一方的血肉亲情,这些都会导致未成年子女在成长过程中缺乏父爱或者母爱,造成情感缺失的精神伤害。此外,在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中,少数未成年人父母会以不当许诺或诱导威逼方式影响未成年人向法庭表达真实意愿,将自身的意愿凌驾于未成年人需求之上,这么做也极易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对此,通州法院在审理涉抚养权、监护权、探望权的相关案件中,探索引进社会观护制度,委托专业的社会观护员对涉案未成年人相关背景情况进行社会调查,对涉案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情况及时干预,对判决、调解后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考察,最大程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立体化构建预防青少年犯罪体系

“对于青少年自身而言,要增强守法意识,加强自我保护,合理宣泄情绪,增强纠纷化解能力。家长也要加强监护职责,增强防范意识,重视安全教育,在生活中为孩子树立行为榜样。”通州法院少年法庭副庭长王欢欢表示,在日常教学中,学校应优化课程安排,强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道德教育、心理教育及性教育,主动与家庭、社会进行联动,立体化构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体系,社会各界也应当通过多方协作拉紧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高压线和司法保护的保障线。

王欢欢提醒,青少年应当加强学习法律知识的主动性,通过报刊、法治节目、学校组织的法治教育活动等多种方式,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学会以正确、合理的方式处理纠纷;将网络作为学习成长工具的同时,加强自我防范意识,自觉抵御网络上不良信息的污染,警惕网络陷阱。父母教育子女的过程中,应当要情感和理智相结合,掌握表扬和批评的场所和分寸,对子女既关心、爱护又要保持冷静的心态,避免过于严厉或溺爱。学校老师应对离异家庭、缺损型家庭孩子给予更多关注,使孩子因为家庭结构不稳定受到的伤害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弥补。

“如果自身权益被侵害,孩子们一定要善于避险,勇于维权。”王欢欢提示,未成年人要注重自身修养,忌逞强好胜,尽量避免与人发生矛盾;在面对对方挑衅时,应事先考虑可能出现的后果和危险,避免冲动行事;在已经遭受侵害的情况下,切忌激怒加害人,使加害升级,应想办法脱离险境,还应记清加害人体貌特征,及时报案。

对于父母,王欢欢建议,应引导未成年人远离网吧、酒吧、KTV等场所,减少不良环境对未成年人思想的侵蚀;发现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时,应第一时间保留相关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鼓励未成年人揭发犯罪行为,同时接受专业人士的心理帮助,帮助未成年人克服被害后的心理阴影。

(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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