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刘静怡)3月1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布了《国家临床专科能力评估办法(试行)》,对全国二级以上的医院(包括社会办医院)开展国家临床专科能力评估工作。评估以医疗服务能力和质量安全为核心,以临床客观数据为基础,采用科学量化的方式进行,专科能力评估周期原则上为4年。

学科水平不等于临床专科能力

国家卫健委配发的政策解读指出:近年来,部分医疗机构未能充分理解临床专科的内涵,把学科与专科的概念混淆,在建设发展和评优评先等工作中过多强调科研和学术产出,忽视了医疗服务能力和医疗质量安全水平提升。

该评估办法明确,临床专科是医疗机构围绕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疾病领域,以患者为中心,以疾病诊疗为链条,通过优化内部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融合多个传统临床科室或学科,为患者提供全流程诊疗服务的组织或平台。

“学科的概念偏教育系统,专科则聚焦医院临床科室设置。医院专科评估会向疾病治疗能力、医疗方面倾斜。”上海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金春林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评估通过不同医院的横向比较以及年度发展的纵向比较,有助于发现医院专科短板和长处,能够精准定位发展方向,助推实现医院高质量发展。

在誉方医院管理中心首席咨询师、创始人秦永方看来,“专科”建设侧重临床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通过发布临床专科能力综合指数,能够引导医院更加关注临床服务能力提升。

四个维度评价临床专科能力

根据评估办法,国家临床专科能力评估方向分为重大专病、系统疾病领域、平台专科三个类别。评估体系包括医疗服务能力、技术能力(含创新能力)、质量安全和服务效率四个维度,各临床专科(方向)具体评估指标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在通用指标体系的基础上,根据行业普遍水平、诊疗规模、覆盖病种和技术规范等因素制定。

金春林表示,以上四个考核维度,基本能够涵盖医院专科建设的重要方面。落实评估办法,评估指标的设定是关键。“部分医院考核问题在于以投入为导向,过程性指标权重过大,但结果性的指标权重不够。例如‘服务效率’这一维度的考核,并非每个医生服务量越多就意味着医院越好,还要看患者的治疗效果、三年或五年内生存率是否提高等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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