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我们没少听到过“是人都会犯错”的话,古人还云:“人无完人。”但有些错误不及时改过来,就因为害怕受到指责而不披露,最终只会导致更大的不幸,“名古屋空难”就是如此。
1994年4月26日,华航CI140班机(注册编号为B-1816,机型空中客车A300-622R)从台北中正国际机场飞往了名古屋机场,机长是王乐琦,总飞行时间是8340小时19分,副驾驶庄孟容的总飞行时间为1624小时11分。
从中国台北飞至日本名古屋,一路上也都很顺利,没有发生什么事情,然而准备降落在名古屋机场时,事故就发生了。
据目击者指出,飞机在降落跑道前,却企图将机头再拉升重飞,但飞机却开始剧烈爬升,达到升限后,接着2号引擎火花喷出,飞机失速跌落在跑道外面的草坪。
然后便发生了爆炸,飞机解体了。尽管飞机在降落时突然重飞情况引起了机场人员的注意,消防车也在4分钟内赶到了,但这场空难还是造成了264人死亡,7名乘客生还。
生还者在被救出后,心有余悸的说:“飞机在降落前并没有感到什么异状,再重飞时却如同火箭一般近似垂直上升,强大的G力让所有乘客都几乎昏了过去,一切都发生得太迅速了。”
据事后调查,造成这场巨大空难的缘故是,副驾驶在操作飞机降落时错按一个按钮,结果飞机设定在了“复飞(即中止降落重新爬升)”,操作失误肯定是要挨批的,因此副驾驶并没有及时向机长反馈情况。
另外当时的副驾驶并不熟悉空中客车客机的操作,这就导致了飞行员错过调整飞机姿态的黄金时间。之后飞行员再怎么努力用手动操作,意图将机首压低,但一切都来不及了。
机长以及副驾驶也都在这场空难中丧生了,那么谁来担责呢?在事故发生后,有87位罹难者的家属组成了“统一原告团”,控告了华航与空中客车公司,要求赔偿金额196亿日元。
这场官司打了将近十年,最终在2003年12月26日做出了一审判决,华航必须赔偿原告50亿2641万日元,后来在2008年2月,日本名古屋法院作出判决,要求华航赔偿因为空难而失去亲人的一对日本姐弟9800万日元(相当于新台币2,800万元左右)。
这里要讲一下空中客车,1970年空中客车公司在法国的图卢兹,并且是由欧洲一个最大的军火供应制造商欧洲航空防务航天公司,为的就是同波音、麦道竞争。
1985年时,我国引进了第一架空中客车公司,1994年,空中客车中国有限公司成立了。
而名古屋空难也是民间流言“华航四年大限”的开端,据相关数据显示,从1969年华航CI227班机发生事故起,至今华航所发生的空难事故已经造成了至少831乘客及机组人员遇难。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如果大意发生失误,那就没有机会再重新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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