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文化生活比较枯燥,砍头是件大事,国人喜欢看热闹,古今亦然。当然,让民众围观极刑,还有官府起到杀鸡骇猴,教育民众的目的。 砍头也叫处斩,是古代的一种严峻刑法,判决分为立即执行(斩立决)和秋后执行(秋后问斩)两种。 在古代,平常百姓犯法,不过是打个板子,上个木枷,只有那些性质比较严重(杀人放火、不孝奸淫)的大案,才判处罪犯斩刑。

不管什么时代,中国老百姓只要不牵连到自己,都愿意看热闹,尤其遇到这种几年不遇的大案、要案,更成为街头巷尾、茶余饭后谈论的焦点。 一个案子从发生到宣判在老百姓心中并不算完结,就像看故事,看了开头,就想知道结尾。砍头大案也一样,只有等到犯人人头落地老百姓的心里才踏实。 在法场中观刑的同时,还可以品头论足,述说一下自己的观点何乐而不为?如果遇到哪些穷凶极恶、祸害民间的死囚,还可以装成正义之士,朝犯人扔些烂菜叶、臭鸡蛋,甚至啐一口口水多带劲。 至于处刑时的血腥场面,有这么多人在谁还害怕啊!这时,惊奇的心思大于惊怕,大致当成一种娱乐节目来欣赏了。

除了百姓自发的围观,还有一种是官府要求百姓观看,为了是恐吓民众,让他们知道有些罪行犯不得,看到这样血淋淋的例子,以后再遇到就要三思而后行了。 记得上学时,看到鲁迅先生的一篇文章,讲得是“带血的馒头”可以用来治肺痨,遇到杀头行刑时,要准备好馒头,靠近刑台,当人头落地,人血喷出时,热乎乎的吃了药效更好。 当然,现在知道这是愚昧无知的行为,但在古代,像是因为有类似这种需求而来围观砍头的人还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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