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闵行区消防救援局1日消息,7月1日,《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一个月,闵行三部门联合发出倡议,倡导单位加快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倡导“满电回家”。

6月1日起,新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开始实施,条例对电动自行车和蓄电池进行停放、放置和充电的区域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倡议书全文如下——

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当前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市民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是电动自行车停放难、充电难以及火灾事故也十分突出。为缓解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日常充电现实难题,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我们倡议:

一、加快停放场所建设。按照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因地制宜,加快建设单位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并同步安装相应的充电设施和消防设施,切实解决“有得充”的现实需求。

二、倡导“满电回家”行动。结合实际,合理收取职工电动自行车充电费用,或落实专门补贴,努力做到充电户内、户外同价,鼓励免费提供充电服务,切实解决“愿意充”的内在需求。

三、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安全宣传,教育职工购买正规电动自行车及电池,杜绝改装加装拼装和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做到“楼道不停车、车辆不入室、电池不进户、人电不同屋”,切实解决“安全充”的认识问题。

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会,要切实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积极响应“满电回家、安全随行”的工作倡议,携手努力,共同打造全区电动自行车使用领域“产品合格、场所合规、行为合法、电价合理”的良好安全生态!

闵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闵行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闵行区总工会

2024年7月1日

图片来源:闵行区消费救援局

新民晚报记者 鲁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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