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5月23日电 23日,深交所向瑞和股份下发2023年年报问询函,要求其对与恒大集团以房抵债协议的主要条款,办理进度缓慢的原因及应对措施等作出说明。
年报显示,瑞和股份2023年营业收入为15.52亿元,同比下降27.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为-3.73亿元,同比下降4003.3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74.39万元,同比下降76.40%。公司分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3.36亿元、3.88亿元、4.66亿元和3.62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11.21万元、-993.65万元、-7315.68万元、-29061.21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470.43万元、-4803.35万元、6455.03万元、4493.14万元。
对此,深交所要求瑞和股份结合主营业务开展情况、行业经营环境变化、同行业上市公司业绩变化情况等,说明营业收入、净利润同比大幅下滑和现金流严重恶化的原因。说明2023年分季度营业收入基本稳定,但净利润与现金流大幅波动且除第二季度外其他季度明显背离的原因及合理性。
截至2023年末,瑞和股份未分配利润为-14.76亿元,被冻结银行账户金额为1.35亿元,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7.14%,占货币资金余额的56.15%,冻结账户数量113个,占总账户数量比例52.56%。2023年初瑞和股份短期借款为10.25亿元,2023年末短期借款金额为0,长期借款余额为7.61亿元。2021年至2023年瑞和股份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负值。2023年瑞和股份财务会计报表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2年瑞和股份被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主要为: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流动资产小于流动负债,营运资金为负数;现有存量银行贷款10.25亿元,部分银行贷款已逾期;95个银行账户被冻结或部分冻结,合计被冻结金额1.16亿元。
对此,深交所要求瑞和股份:(1)结合被冻结银行账户及金额占比过半且同比上年增加,说明是否存在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是否触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规定的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如否,明确说明理由及依据。
(2)结合2023年公司业绩明显恶化、连续三年扣非后净利润为负、银行账户新增冻结情况、银行贷款逾期解决等情况,说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的重大不确定性是否消除。
(3)说明拟采取和已采取的切实可行的改善持续盈利能力、化解银行账户冻结风险的措施,并请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瑞和股份2023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8.89亿元,占总资产的21.86%;合同资产账面价值18.61亿元,占总资产的45.74%。2023年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为29168.20万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4835.95万元。瑞和股份合并列示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前五名情况。
对此,深交所要求瑞和股份:(1)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中,欠款方第一名期末与期初账面余额均为3485.65万元,坏账准备金额均为2788.52万元,计提比例为80%,未发生变化,计提理由为已诉讼、预计存在重大信用损失。说明该欠款方名称、账龄、资信情况、诉讼基本情况及报告期进展,报告期内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及依据。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中,应收账款逾期组合合计余额7.82亿元,坏账计提比例为41.31%,其中应收进度款在信用期内的账面余额为0,逾期4-5年坏账计提比例仅37.37%、逾期5年以上坏账计提比例仅64.16%。说明应收进度款信用政策,信用期内应收进度款为0是否符合行业特征,逾期年限较长的应收进度款的欠款方名称及逾期原因,相应坏账计提比例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
(3)分别列示按欠款方归集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前五名情况,包括对应的主要项目、客户名称、账龄、减值计提情况,并请结合项目建设进度、交易对方的资信情况及回款情况等,说明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截至2023年末,瑞和股份对恒大集团的应收款项总敞口(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合同资产及合同履约成本等)合计28.05亿元,累计计提各类减值损失21.04亿元,应收款项敞口净额7.01亿元。瑞和股份与恒大集团已签订以房抵债协议,正在办理以房抵债手续的实物资产为2.69亿元;可用于抵账的甲供材料应付账款为5.23亿元。剔除上述因素影响,瑞和股份对恒大集团的应收款项净敞口全覆盖。瑞和股份2022年年报显示,公司与恒大集团正在办理以房抵债手续的实物资产为2.77亿元,可用于抵账的甲供材料应付账款为5.33亿元。
对此,深交所要求瑞和股份说明与恒大集团以房抵债协议的主要条款,办理进度缓慢的原因及应对措施,协议履行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对相应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是否充分。
年报显示,瑞和股份作为被告方涉及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共计49起,涉案金额合计约30246.913万元,涉及公司与温丽枚、丁团结、马彦芳、黄进、江奕琳等多个自然人的大额纠纷。
对此,深交所要求瑞和股份:(1)说明公司与前述自然人开展建设工程合同的业务模式,相关自然人是否为你公司员工或员工近亲属,相关案件的具体情况,产生纠纷的原因,相关案件截至目前的审理阶段,计提预计负债的情况及依据。
(2)说明公司是否存在挂靠、转包、内部承包(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交由其下属分支机构或员工个人承包)的情况,逐一列示相关项目情况和所确认的收入及成本情况,收入确认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成本费用的确认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跨期确认的情形,并结合风险报酬转移等情况,进一步说明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合规,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此外,深交所还要求瑞和股份对2023年其他应收款中往来款项大幅增加的原因,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情形,装饰装修业务前五大客户具体情况等作出说明。
企业网站信息显示,瑞和股份具备建筑装饰设计施工、建筑幕墙设计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消防、电子与智能化、钢结构、古建筑、城市道路照明、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医疗器械经营、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结构补强)等资质,是行业内资质种类、等级齐全的建筑装饰企业之一。
业绩方面,一季度,瑞和股份实现营业收入2.22亿元,同比减少34.00%;归母净利润-1762.14万元,上年同期为111.21万元。
二级市场上,瑞和股份23日收跌7.82%报3.3元/股。(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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