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5月22日电 深交所22日盘后向中来股份下发年报问询函,要求说明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对外财务资助情形;是否存在利用大额对外投资炒作股价的情形等。

  年报问询函截图

  是否少计成本费用?

  报告期内,中来股份主要从事光伏组件、电池、光伏应用系统及背板业务,营业收入122.59亿元,同比增长28.01%,其中电池业务营业收入4.79亿元,同比增长889.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称“净利润”)5.27亿元,同比增长31.1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46亿元,同比增长207.31%,由负转正,其中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46亿元。中来股份光伏营业成本中的直接人工费用同比下滑14.71%。

  深交所要求,说明报告期内电池业务大幅增长的原因,并结合技术路线、毛利率、同行业可比公司、市场规模、竞争状况、主要客户、在手订单等,说明该业务大幅增加的合理性和持续性。

  结合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收付款信用政策情况,详细说明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高、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结合业务开展情况、人员安排等,量化分析直接人工费用下滑的合理性,并说明相应变动趋势是否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相匹配,是否存在少计成本费用的情形。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报告期内,中来股份开展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由公司向上海源烨提供分布式电站EPC服务。公司把持有上海源烨的股权作为为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报告期内追加投资1.65亿元,确认投资损益-1787.82万元。报告期内,上海源烨实现营业收入10.86亿元,净利润2.57亿元。

  深交所提出,说明报告期内上海源烨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上述EPC业务的收入确认方式、销售回款政策、合同主要条款、毛利率情况,对比公司光伏EPC同类业务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收入确认及毛利率是否合理。

  详细说明投资收益的计算过程和依据,并结合上海源烨的经营状况,分析该投资收益计算的合理性,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是否存在资金占用?

  报告期内,中来股份前五名客户销售占比为51.95%,其中关联方销售占比为31.13%。基于此,深交所要求,列示前五名客户的名称、销售产品、合作时间、成立时间,并说明近三年主要客户是否发生重大变动。

  说明关联方销售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具体的关联关系、销售产品、毛利率、在手订单等,并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公司对该关联方销售是否存在重大依赖,相关交易是否存在其他的利益安排。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报告期末,中来股份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产生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22.78亿元,计提坏账准备2.22亿元。深交所称,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业务开展情况和新增规模,截止报告期末的累计回款额、累计应回款额以及逾期回款情况,说明按该回款进度收回全部销售总价所需年限,公司前期测算回款年限与实际回款情况是否一致,相关估计、假设是否谨慎、合理,并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报告期末,中来股份货币资金为23.06亿元,其中受限货币资金4.67亿元,主要用途为质押以开具票据、信用证、保函;短期借款为23.66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2.6亿元,长期借款为24.84亿元。

  深交所指出,具体说明上述票据、信用证、保函的债务规模和用途,是否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如需),是否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或变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资金的情况,是否存在其他使用受限的货币资金。

  结合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等情况,说明在货币资金相对充足的情况下,借入大额有息负债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商业惯例,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对外财务资助情形。请会计师说明就货币资金真实性履行的审计程序和结论。

  利用大额对外投资炒作股价?

  前期,中来股份披露终止硅基项目的公告,公告称因项目落地化工园区尚无切实可行方案,投资协议未能满足生效条件,同时光伏行业市场环境已经发生重大变化,硅基项目可行性发生了重大变更。

  深交所要求,结合市场环境变化,说明前期项目规划是否合理、审慎,对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否充分,是否存在利用大额对外投资炒作股价的情形。

  中来股份官网显示,公司成立于2008年,是一家专业从事太阳能技术产品研发与制造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二级市场上,5月22日,中来股份震荡走高,收涨17.03%报8.11元,最新市值88亿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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