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民政厅官网发布《老年人居家照料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标准结合省内老年人居家照料服务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了老年人居家照料总体要求、服务内容及要求、服务流程、服务评估与改进的相关要求,将填补老年人居家照料服务领域的标准空白,有利于形成稳定的服务体系和规模效应,提升老年人幸福感。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可在5月27日前进行反馈。

征求意见稿的编制说明指出,受传统观念影响,老人更愿意选择居家养老方式。同时,家庭小型化放大了赡养矛盾,老人在家养老也难以获得专业照护。聘请专业人士到家照顾老人,让老人在熟悉的居家环境中获得专业的照料服务,成了居家老年人的刚性需求。但目前居家照料服务还处于初步探索阶段,相关标准的出台能从供给侧倒逼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完善,满足老年人服务需求。

标准结合老年人居家照料服务对象的需求,参考具体服务实操性,全面系统地整合居家照料服务项目,将其划分为7项居家照料,包含基本日常生活照料、工具性生活照料、康复服务、健康管理、探访关爱、精神慰藉、家庭照料者支持。其中基本日常生活照料包含饮食照料、助浴服务、身体助洁服务、排泄照料、体位转移。工具性生活照料包含委托代办、助行服务、助医服务、助餐服务、普通助洁服务、助急服务、用药照料。

其中饮食照料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协助饮水喂水、协助进食喂食、鼻饲等内容,要求提供整洁、安全的用餐环境等。精神慰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陪伴支持、情绪疏导、心理慰藉等内容,如需危机干预,应通过评估及时发现心理问题,制定危机处理预案,并保持与监护人沟通等。

家庭照料者支持方面,支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压力评估、情绪疏导、培训支持等内容。应定期对照料者实施压力评估,提供心理支持,鼓励和提升其自我照顾的意识和能力。为有需要的家庭照料者提供心理疏导、哀伤辅导、喘息服务及转介服务等。

编制说明介绍,目前,居家照料服务方面还没有相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因此制定我省地方标准规范《老年人居家照料服务规范》能填补老年人居家照料服务领域的标准空白,为居家养老服务的有效实施和科学管理提供技术支撑。该标准由省民政厅提出并归口,由广州市老人院牵头起草编制,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家庭经济核对和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共同参与编制。

(南方日报)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