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近日对青岛政辉信佳超市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依法作出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0.28908元的行政处罚,处罚信息摘要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青岛政辉信佳超市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1MAC40RCH1E

法定代表人:

叶**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胶综法罚字〔2024〕第202400021号

违法行为类型:

食品执法

违法事实:

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2890.8元;罚款50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28908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3-06

处罚机关:

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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