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现在的很多人来说疫情期间失业的不少,但是也有很多利用小聪明赚钱的人,获得了巨大的收获和成功,从而还滋生了一个新兴的行业就是知假买假。
       对于我国的法律来说只要是正当的诉求,一般都会支持申请人的要求,让被告方达到赔偿和警示的目的。但是法律终归不是某些人的工具,可以被利用来助纣为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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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湖南岳阳一名男子沈某,就花了3141元网购了135罐人参猪蹄汤,因为该食品的罐装标签上面,没有注明哺乳期妇女禁用,被沈某以食品标签不合格违约起诉商家10倍赔偿。
       首先,大家应该知道法律禁止商家销售和支持打假人诉求的,大多数都是一些“三无产品”,而对于一些明明有标签和说明以及厂家、保质期等信息的,是不会被故意挑刺的。


       但是湖南岳阳的这名打假人沈某却聪明到钻牛角尖了,在该款人参猪蹄汤的罐装外包装下面,禁用人群:本品含有人参,孕妇及14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
       但是沈某却帮助商家提出另一个人群,就是“哺乳期妇女禁止使用”,所以要求商家对其赔偿10倍的赔偿。像这样的鸡蛋里挑骨头的做法,让很多网友都绝对诧异。


       明明厂家已经在罐子的外包装上注明了,孕妇以及14岁以下儿童禁用,难道作为一个消费者能不知道作为一个哺乳期的女人,是不能食用该款产品的吗?
       而在沈某自行购买了3141元人参猪蹄汤,是否都是给哺乳期的妇女食用就不得而知了。如今反倒起诉商家要求赔偿,法院自然不会对沈某的圈套上钩,所以坚决驳回其诉求。


       该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岳阳临湘法院最终判决退货退款,而对于沈某要求10倍赔偿没有满足。认为标签瑕疵并不影响食品安全,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
       不过,对于沈某来说这起案件虽然经过了两审败诉了,但是他并没有任何的损失,毕竟花了3141元的本钱,又原封不动退货退款了。如果胜诉的话则是利用3141元,赚到了10倍的利益了。


       而有意思的是根据临湘法院透露,该名沈某在该法院提起的类似诉讼就有10多起,光在长沙地区一年内提起的食品10倍索赔诉讼也有近10起。可想而知这名沈某,是一位职业的打假人了。
       不过,在长沙和岳阳两地法院在多起案件中,均未支持沈某以标签为由提起的10倍索赔。也算是让该名沈某在知假打假过程中吃了闭门羹。当然,这种依靠小聪明就想赚智商钱的人不在少数,首先你得有足够的证据才能起诉成功,否则就真的是让人贻笑大方了。
       大家对于这种职业打假人有什么想说的,你支持这种人的索赔和职业化的存在吗?欢迎跟帖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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