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星有一期采访岳云鹏,谈到小岳岳十七岁那年在餐馆做服务员,因将三号桌点的两瓶啤酒错写到了五号桌,客人结账时勃然大怒,大骂了他近三个小时,小岳岳赔礼道歉愿意赔钱这人仍不依不饶,直到小岳岳被当场开除才作罢。 金星说了一段当时我觉得非常有道理的话:“你得感谢这个人,没有他你今天转不到这块来,如果那个客人不那么伤害你(就没有你今天),他的羞辱奠定了你的承受能力,所以你得感谢那个人,别恨那个人了”。 其实站在旁观者的角度,用上帝视角来看,小岳岳的确因为丢了服务员的工作而有了更好的人生,然而,没有切身感受过那种羞辱和丢了工作后的无奈,一句“你要感谢他”,实在太冷静太道德绑架了。

多年以后,小岳岳事业有成,提到这件事依旧难以释怀,一个大男人公众场合几度哽咽泪流不止,有个节目的主持人问小岳岳“你原谅他了吗?”,小岳岳说:“我还是恨他”,说出这句话的小岳岳不那么宽容大度,他也知道说出“我原谅他”更符合观众的预期,但小岳岳坚持说“我恨死他了”,这才是一个情感正常、爱憎分明的人。 这让我想到最近沸沸扬扬的苟晶事件,不乏有“你应该感谢他”、“你应该原谅他”的言论。“既然格局这么大,自己的生活条件已经达到中上程度,为什么还要去为难自己的老师……如果当年没被顶替,你能保证自己的生活一定会比现在好吗?”

诚然,苟晶两度“落榜”后,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走出了农村,在杭州买了车和房,过上了在别人看来比较优越的生活。但是,身为一个农村女孩,高考可以说是最直接改变命运的独木桥,当年她成绩优异,是全家人的希望,为了供她读书,妹妹辍学,在第一年“落榜”后,她肩负家人的期望和压力,徒劳地复读了一年,残忍的现实是,无论这个姑娘如何努力,结果都是人为注定的。明明摸底考能进全区第四,却像魔咒一样“低分落榜”,这种绝望,对苟晶来说是一生的噩梦。

所以,换位思考,那些劝苟晶放下,让她“得饶人处且饶人,这才能真正体现修养”的人,假如当初那个受尽屈辱的人是你,还能轻松讲出这样的话吗? 我们的传统概念里,对苦难多报以歌颂。比如“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梅花香自苦寒来”,假如梅花可以选择开在春天,它会选择凛冬吗?假如一个人不需要经历那么多苦难就可以成功,他为什么非要去受苦?

苟晶如果可以重新选择,可以对自己的被设计的人生说“不”,她当然更愿意去读自己梦寐以求的大学,而不是多年以后抱着孩子才收到一封班主任的所谓“道歉信”,那十几年奋力求学的时光,被贫穷的家庭寄予厚望的梦想,还有她一路摸爬滚打受过的苦难,都不会在一句“对不起”里消解,这多出来的苦难,她又为什么要原谅,为什么要感谢? 《论语·宪问》中,有人问孔子:“以德报怨,何如?”孔子答曰:“何以报德?以直抱怨,以德报德。”如果宽容并原谅了伤害过自己的人,那就是助纣了害人者的心安理得,那些让别人“以德报怨”者,轻松地坐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其出发点是何其自私。 王小波曾经举过一个例子,一个因神经问题看不见的盲人在楼梯上,有个熊孩子突发奇想,他要看看盲人滚下楼梯的惨状,于是在他身后狠狠推了一把,盲人受力从很高的楼梯上滚落,结果撞到脑部,他居然复明了。可是这个盲人要感谢这熊孩子吗?根本没必要,因为这熊孩子是为了给盲人制造痛苦,眼晴治好只是个巧合罢了。 苦难,除了接受,它实在不需要太多的美化与讴歌。特别是别人加诸过来的苦难,更不值得感谢与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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