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好文计划#唐代一种刑罚,不会伤害身体,却非常“屈辱”,如今受年轻人喜爱 如今,文身的青年男女越来越多了。年轻人追捧时尚的风气,却让老人看不惯。那么,我们为什么不待见“文身”呢?这种认识要从我国2000多年前开始说起。

文身,在古代有一个很响亮的名字,叫“墨刑”。 中国古代设有多种残酷的刑罚制度。五刑制度是指,墨、劓、剕、宫、大辟五大主要的刑罚手段,在奴隶社会时期,由夏开始。这其中,墨刑是五刑之中对人的身体伤害最小的一种刑法。 《说文解字》中说:“黥,墨刑,在面也。” 受墨刑之人,要在脸上刺上字或图案,后再在伤口涂上墨,犯人的脸上会永久地留下疤痕和印记。 这种刑罚相对于其他的四种肉刑而言,不会对身体健康造成太大的伤害,但往往会令犯人的尊严尽失,永远被贴上罪犯的标签。 墨刑适用于罪行比较轻的罪犯,实质上是一种耻辱刑,心理上的创伤要远远大于生理上的创伤。 自古以来,人们便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之说,头发不会剪,身体更不会随便用尖利的器具触碰,如果在显眼的脸上留下明显的图案,那么无疑不仅对被罚者是一种奇耻大辱,而且还会被冠以不孝的恶名。

墨刑又分为两种,一种是在颧骨的地方,刺上标记并用墨染使其永久不褪,除此之外,还需要用黑布遮脸,受刑者原有的身份皆被消去,以带罪之身成为奴役。 另一种仅在面上刺字涂墨,无需被蒙上黑巾,受这种刑罚的人无需被降阶为罪奴,而只需被罢免职务。 西周有“罪墨五百”,应处墨刑的罪行竟多达五百条,说明墨刑在古代应用广泛,人们稍微有一点小的过错,即有可能被面刺墨纹。 举例来说,秦国商鞅变法时用法严酷,有一次太子犯法,太子不能受刑,商鞅就把太子的师傅公孙贾黥面,代太子受过,以示惩戒。 秦末农民战争中的诸侯之一英布,年轻时也曾因小罪被黥面,因此,人们就叫他“黥布”。 这种把文身当成惩罚的惯例,一直保留到唐宋时期,也就是说,从春秋到唐代这1000年时间里只有罪犯和少数民族才会刺青。

唐宋以后,文身技术在刑罚上的应用依然保留。 《水浒传》可以算是侧面表现文身的、阅读量最大的文学作品。 比如,武松就曾受过墨刑,脸上刺字,被刺配孟州城。 又如,“及时雨”宋江,杀了阎婆惜之后,先后在柴家庄、孔家庄、清风寨东躲西藏。正在投奔梁山之前,被父亲一封家书骗回郓城。结果被官府生擒活捉,脸上刺字,发配江州。犯人脸上刺字兼具了侮辱性和监督性。 宋江在浔阳楼题的“反诗”云:不幸刺文双颊,那堪配在江州;他年若得报怨仇,血染浔阳江口。可见,刺字给宋江带来的严重的精神刺激。 后来去东京“闹元宵”,宋江还特地请安道全“去了金印”,相当于洗掉了文身,免得在社交场合被人识破身份。

在这一时期,文身除了用于刑罚之外,还成为了当时的时尚,甚至出现了文身师傅,因为普通老百姓也有开始喜欢文身的了。 那么,都是什么样的人呢?主要是大小流氓。这些人文身干什么呢?聚众上街打架斗殴,妨碍治安。 按照《酉阳杂俎》的记载,中唐时期长安城长官薛元赏,曾一次性捕杀30多个文身恶少。 当时京城有一个地痞无赖,专门在胳膊上文了一句顺口溜“生不怕薛元赏,死不畏阎罗王”,显示自己有性格。当然,他随后就被薛元赏处死了。 可以说,“文身等于不学好”这种印象,千年来一直是存在的。 近代国人最早是从警匪片里的“大金链子加文身”形象发现文身的“有毒”性质的。而《古惑仔》之类影片更是加重了这种印象。

那么,如今的很多年轻人为何喜欢文身呢? 或许,文身在他们看来,是一种彰显个性的方式,有的男孩文身是为了彰显男子汉的气概,有的女孩文身是为了反叛传统的淑女形象,等等。 我本人是不太喜欢文身的,但是也不妨碍别人文身,只要怀着包容的的心态接受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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