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王奕颖 记者 屠瑜)近日,长宁区检察院与区妇联共同会签《关于建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联动机制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推动双方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进一步加强协作联动,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图说:签约现场。长宁区检察院供图

《协议》共9条,在信息共享、线索处理、强制报告等方面建立了规范化常态化联动机制,不断拓宽“司法保护+社会保护”的“朋友圈”。根据《协议》,该院和区妇联将依托“宁萌护未”小程序与“宁知我心”线上平台数据互联,赋能信息共享联动新模式。如区妇联发现未成年人被家暴、遗弃等案件线索,应当及时移送区检察院。区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未成年人被侵害需要救助的,在积极开展司法救助的同时,也应当及时将信息通报区妇联。“我院和区妇联还会定期进行后台数据碰撞,扩大涉未成年人案件线索挖掘范围。”第七检察部主任梅静介绍说。

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也是《协议》的重要内容。《协议》指出,区检察院与区妇联要共同做好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失管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和预防性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对涉案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条件、程序和实施办法。在办案过程中,区检察院将做好罪错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和监护状况评估,准确掌握家庭教育指导需求,启动分类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并根据办案需要和涉案人员家庭具体需求,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给区妇联。

与此同时,区妇联将充分发挥“联”的优势,积极动员社会力量,为区检察院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提供社会支持,并对困境未成年人联合开展综合帮扶,共同协调相关部门提供就医、就学、就业等帮助,组织心理咨询师队伍和专家团队有针对性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区检察院与区妇联还将推动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共同做好培训、宣讲等工作。

《协议》还指出,为进一步加强完善协同联动机制,该院将在各街镇妇联设“宁萌法治维权岗”,选派专人与妇联组织对口联络,每半年联合开展一次会商,分析研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情况和问题,打通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维权保护“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长宁区检察院和区妇联将以联动机制为依托,优势互补、良性互动,更好凝聚工作合力,全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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