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在河南开封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官网看到,顺河回族区文化和旅游局招聘文物保护员,在招聘信息第四条—签订聘用合同及聘用人员待遇,其中一项写到:聘用人员薪酬2400元/年,食宿自理。该招聘信息发布到网上之后,有网友质疑这工资是真的吗?还有网友评论称估计打错了。

针对网友质疑,顺河回族区文化和旅游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招的文物保护员年薪确实是2400元,没有打错,因为是兼职,不用坐班。“没有写错,因为这是兼职,就是说一个月对你所分管的文保单位进行两到三次的巡查,一个月需要占用你大概就两三天的时间。”虽然该岗位薪酬低,但仍然很抢手,20人已经招满。

如果这种文物保护员属于专职,薪酬2400元/年显然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但如果是兼职,每月仅占用两三天时间,这个薪酬标准还有点吸引力。不过,平均月薪只有200元,这些文物保护员能否保护好文物,让人多少有些担心。因为待遇低的话,某些兼职人员对工作或许不上心,这将不利于文物保护工作。

从“文物保护员”这一岗位名称来看,兼职人员要具备相关专业知识,更要承担起保护文物的责任。显然,肩上担子不轻。具体到此次聘用人员要从事的工作,主要是检查类似故居、宅院等不可移动的文物,看看这些建筑有没有损坏,文物本身例如房体、柱子之类的有没有裂纹,如果有,文物保护员要及时上报和做好登记等工作。

即便这些工作不需要具备多么深厚的文物知识,但也需要尽职尽责。因为只有用心、用眼、用脑,才能干好这些工作,当好文物的“保护神”。然而,年薪只有2400元,而且食宿还要自理,这样的工资待遇能否激励兼职人员忠于职责,多少让人有些担心。如果某些兼职人员因为工资少而混日子,就有可能失职失责,或造成文物损失。

虽然尚不清楚这些文物保护员所要保护的文物,究竟是无价之宝,还是价值一般,但由于某些文物损坏是不可逆的,一旦文物保护员失职失责,将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从这个角度来说,即便文物保护员年薪2400元是合理的,也要对其履职尽责的过程和结果加强监督和考核。最好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薪酬,以“高薪”鼓励尽责。

在今天的职场上有一种说法是,“给多少钱干多少活”。这种功利性思维不太正确,但也反映出“打工人”很现实,是一种“等价值”或者“钱活价值匹配”的观念。这种观念还引发一种反问:钱没有给到位,凭什么干这么多活?假如成功应聘文物保护员20人中,有人也是这种思想观念,坦率说,这或许为文物安全埋下了隐患。

虽然说,特殊岗位的兼职人员薪酬,一般没有市场参考价,多与少由招聘单位决定,而应聘人员能接受,就是两厢情愿的事情,别人对工资标准说三道四不重要,但要意识到,文物保护员的保护对象是文物,低薪待遇能否换来尽职尽责地保护文物,是个值得观察和探讨的问题。其他地方兼职的文物保护员,不妨也晒晒自己薪酬。

文/老鹰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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