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北京商报记者从北京市交通委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经营行为,提升出租汽车服务质量,7月以来,本市交通执法部门开展了出租汽车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拒载、议价、绕路等出租汽车服务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行动期间,交通执法部门加强企业源头监管,对全市所有出租汽车企业定期通报违法违规及投诉举报情况,对问题突出的企业进行重点约谈,督导整改,组织多场劳模宣讲会、企业负责人培训会,激发出租车司机工作热情和责任意识。

据悉,自专项整治开展以来,交通执法部门已督促全市180余家企业制定完成并组织落实整改方案。约谈问题突出企业20余家,督促整改问题30余个,查处出租汽车行业服务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2600余起,市民投诉举报连续两周呈下降趋势,出租行业服务质量正在稳步提升。

同时,在强化执法检查方面,围绕核心区故宫、前门周边、机场、副中心行政办公区、环球影城度假区等重点地区,组织开展了专项值守巡查,结合客流高峰等重点时段,在出租汽车上落客区、调度站、蓄车区等重点点位严查严控,严查拒载、私改计价器、议价、绕路、违规收费、未按乘客要求使用车内空调,以及吸烟、车内异味、辱骂乘客等违法违章行为。

北京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12支队支队长高磊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执法过程中,一方面是加强现场的执法,在出租车调度站遇到乘客与驾驶员纠纷,会现场化解,同时利用机场地区的摄像头资源,加强非现场执法,来加大监控的监管的范围。通过这种非现场执法的方式,对交通违法、违章的行为打击过程中,形成了更强大的震慑效果。

暑运期间,交通执法部门将继续通过加强联合检查、专项检查等执法手段,对出租汽车企业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监管,并依托大数据信息技术,通过非现场执法手段提升执法监管质效,进一步督促提高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提升乘客出行体验。

针对出租车拒载、乱收费的行为在法律是否有明确规定的问题,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李莉表示,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议价、故意绕道行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以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网约车驾驶员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违规收费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目前我国相应的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法规上相对比较健全,具体实施上需要监管部门加强监管,也需要乘客发现违法违规情况时积极举报,以使得不良现象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对违法违规者也起到震慑作用。”李莉表示。

交通执法部门也提示广大乘客,出行一定要乘坐有相关营运证件的正规车辆。“若乘客遇到违规情况可拨打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进行举报。如遇因此导致乘客人身财产损害的,一定要收集保存证据,例如向运营公司及驾驶员提起民事诉讼进行维权。”李莉如是说。

北京商报记者 金朝力 王千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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