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自杀官员包括皇帝、宗室、外戚、一般文武官员、后妃和宦官。一般文武官员自杀人数最多为何官员会自尽?与儒家思想是否有关?
       自尽原因
       从选人到皇帝从“忠臣”到“奸臣”从男性到女性宋代官员自杀的记载屡屡见诸史籍实为历代之冠其中尽节自杀官员之众、之惨烈尤令人掩卷扼腕。
       宋代官员自杀原因多种多样既有时代的原因也有个体的原因。


       一般文武官员是宋代自杀者中人数较多的社会群体这当然一般文武官员人数众多有关但和旧的修史观念、和宋代官员自杀特别是多事之秋尽节自杀者数量本身较多也有关。宋代官员自杀者可分为尽节自杀官、员因罪自杀官员、无罪被迫自杀官员、造反失败自杀官员几种类型。官员尽节自杀主要发生在与外族争战之际。
       两宋勍敌环伺国势不振屡被陵夷可以说异族的入侵之路就是宋代众多官员自杀走向死亡之路。
       也有因罪自杀官员,这里所谓的犯罪指违背《宋刑统》、宋代历朝所编敕令格式及断例而应受到处罚的行为罪名主要有十恶、违制罪、贪赃罪、强盗罪、窃盗罪、侵犯人身罪、故烧舍宅财物罪、民事罪等数种犯。罪官员或在罪行暴露之前或在被检举揭发之后或被逮系于狱或在受到处罚之后而自杀者。


       无罪被迫自杀官员主要指本未犯罪但被人构陷或因受牵连而自杀者其自杀动机或为畏罪自杀或为愤而自杀、以死抗争或为冀以白冤。李重兴淮南之叛平定后“重进兄深州刺史重兴闻其叛自杀。”
       也有造反失败的官员。


       即图谋推翻某一君主之统治或某一皇朝之统治故而历代均被列为十恶之首所受的处罚最重。宋代法律规定谋反者处斩父、子年十六以上皆绞十五以下及母、女、妻、妾子妻、妾祖、孙、兄、弟、姊、妹及部曲没官为奴资财、田宅并没官。所以谋反的官员在即将失败时多自杀而死以免受到严酷的折磨。
       也有因经济原因自杀的,一是指由于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行为暴露而自杀者二是指由于经济状况困窘对生活失去信心而自杀者。生活原因可谓囊橐大者——工作原因、经济原因——这里所谓的生活原因指日常生活原因即因婚姻、家庭、情感等因素导致自杀者。
       宋代官员的经济收入、家庭生活都是很稳定的引起自杀危机的可能性是很小的。这从一个侧面也可反映出宋代崇文抑武国策的奉行效果。


       对其救治
       宋代的自杀救治则基本只是事后对策中的一小部分工作:对自杀者的抢救。在生死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救治自杀官员的方法与救治自杀农民的方法当然是相同的中。由学于科的累积性原理应当说宋代以前产生的所有医学著作都会被应用于宋代的医学实践之中所以宋代以前所有的医学著作中记载的自杀救治方法都会被宋人用来救治包括官员在内的自杀者。
       但考虑到古代特别是宋代活字印刷术发明以前书籍传播、保存的巨大困难本文主要将注意力集中于宋人所著医籍和宋人修订或印行过的前代医籍上——相信这两类医籍对宋代医疗实践具有更大的指导意义。
       宋人对自杀者的急救措施有类于今日之人工呼吸科学性和效果当毋庸质疑。


       如《仁斋直指方》记对自缢者的急救方法:“凡自缢高悬者徐徐抱住解绳不得截断上下安被卧之以一人用脚踏其两肩手挽其发常令弦急勿使缓纵……更令两人以管吹其两耳此法最好无不活者。自旦至暮虽冷亦可救自暮至旦阴气盛为难救尔。”
       徽宗时太学生李弥逊就用上述人工呼吸方法
       救活了一位自杀的同窗。
       李弥逊“以父兄之贤少有声于太学。一夕厕有同舍投环于梁间公时年才十七八略无惧意亟解其系卧而枕于股上亲抚摩而嘘呵之会有后至者怪而问焉徐语其故。驰报斋中群士竞篝火而来相与抱持而归竟全其生。”
       宋代称自缢死、崩压死、溺水死、鬼魇死、产乳死为五绝病有一位葛生对五绝病“并能救治之。问葛生:‘授何人得此神术能活人命?’生曰:‘我因入山采药遇白衣人问曰汝非葛医生否?我乃半夏之精。汝遇人有五绝之病用我救治即活但用我作末水丸令干入鼻中即生矣。”


       葛生所述之事固然颇涉虚妄但半夏治疗五绝病应该的确是有效果的:《三因极一病证方论卷十》载亦其事以“半夏散治魇寐卒死及为墙屋竹木所压、水溺金疮卒致闷绝、产妇恶血冲心诸暴绝证”之法具体做法是“半夏汤泡去滑七次为末吹鼻中大荳许立苏但心头温者可治。”
       《博济方》卷五亦载其事“溺死者放水出后以新汲水和半夏末二丸安鼻内后以艾灰酒下。”还有一些偏方所用“药物”是生活中的一些习见事物这些偏方的疗效则不敢妄断。如“自缢死者缓缓解下不得割断绳子酒和鸡冠血并童子小便磨下男子雌鸡血女人用雄鸡冠血下仍用鸡冠血磨丹涂喉上次以四人将小竹筒子于两耳鼻内齐吹如活后更服药十日。”不仅医籍中多载自杀救治法其它类型书籍亦多记之——
       这既说明了自杀救治方法的普及程度也反过来说明了宋代的自杀率比较高。


       儒家思想
       有宋一代崇文抑武官员多科举出身对儒家思想、儒家做人“功夫论”、儒家生死观烂熟于胸率以天下为己任多走出了自然境界的“小我”而达于道德境界故而可以为了国家、社会、民族、仁义道德抛弃“小我”之生命。前节说过道德境界的人其行为特征是尽伦尽职考察宋代尽节自杀官员临难言行以可见出这一影响。


       一些虽非尽节自杀但亦不屈而死的官员临死前的言行也可以证明儒家生死观的影响如杨邦乂“以血大书衣裾曰:‘宁作赵氏鬼不为他邦臣。’”郭永被金人俘杀前说:“吾世受国恩当以死报。”
       宋代大多数尽节自杀官员都是道德境界的人儒家人生目的乃是仁民爱物是“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即自觉承担着社会责任自觉承担着赞天地之化育的责任始终都是有一个大我存在之故。尽管后来宋儒也开始注意从佛家、道家那里吸收“无我”的理论和实践。
       宋朝实行的崇文抑武政策为宋代官员普遍认同儒家生死观提供了前提对尽节者精神和物质双管齐下的封赠对宋代官员普遍认同儒家生死观提供了直接动力。


       而文人圈中对风节的激励及民间对“忠臣”的崇祀则对宋代官员普遍认同儒家生死观奠定了社会基础。以上几点既互为因果又相互为用。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来儒家思想便成了中国历代王朝的国家意识形态成了社会的主流文化。反过来又对中国社会与文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至宋代儒学更为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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