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灼灼其华,蜀汉盛世才臣辈出,然却有一人与众不同——他就是魏延。这个来自长沙的猛将,一生英勇无匹,却始终未得蜀汉军师诸葛亮的信任。
       二人关系始终如履薄冰,即便魏延在后期已成为重要将领,诸葛亮还是忌惮他,生怕他生变。这其中,难道仅仅是诸葛亮的偏见所致?亦或暗藏着什么不为人知的内幕?


       弑主杀韩玄,魏延初入蜀境
       公元212年,在长沙一役中,魏延率军大破韩玄,夺得长沙之地。其后更是乘胜追击,斩杀了韩玄。此举可谓忠奸分明,将韩玄这个残暴的主子除掉,解救了百姓。然而在当时的世道,这等同于弑君的行为,注定会招致非议。
       魏延并不在意这些,他只想献出长沙,加入蜀汉阵营。此时黄忠也归顺了刘备,魏延欣喜地认为,有了自己和黄忠,刘备定能在南方称王。可这一切,都还需要诸葛亮的首肯。


       刘备重用魏延,诸葛亮隐忧警惕
       公元214年,诸葛亮随刘备入蜀。此时的刘备迫切需要人才,魏延献地献城,无疑大大满足了他的需要。于是刘备二话不说,直接重用了魏延。然而这却引起了诸葛亮的强烈不满。他直言道:“魏延这个人狡猾多谋,未来必生大祸!”
       刘备听闻大惊,连忙说道:“魏将军乃万里挑一的猛将,我军急需此等猛将。且他已归顺我方,岂有反叛的理由?”诸葛亮却摇头道:“弑主杀韩,此人道德可疑。主公切不可大意,我对他始终存有戒心。”刘备无奈,只得让诸葛亮暂且相信魏延。但谁知从此之后,诸葛亮对魏延的戒备之心,却始终未曾消减分毫。


       传统忠义冲突,社会评价迥异
       诸葛亮之所以对魏延忌惮有加,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当时的社会传统与两人身份的差异。汉代以来,忠君思想根深蒂固,弑主等同弑君,是绝对不能容忍的大忌。而魏延正是杀了自己的主韩玄,这在当时的儒家伦理观中,极为不道德。
       且诸葛亮是世家大族,魏延不过是个来历可疑的降将。这一传统与阶层的差异,让二人评判问题的角度南辕北辙。以黄忠为例,他归顺蜀汉后,特意寻找韩玄的尸体安葬。这在诸葛亮眼中是忠义之举,对黄忠则心存嘉许。
       而魏延的所作所为,在当时的主流价值观里,则属于极不道德的背叛行为。所以诸葛亮对他戒心重重,不敢放任使用。


       刘备用人为治,道义为先
       诸葛亮之所以无法容忍魏延,还与刘备本人的治国用人之道有关。刘备当时实力单薄,只能以高举义旗,讲究道义来显得与众不同。所以他对手下重道德的要求极高,不容有任何瑕疵。
       文聘投降曹操后又回来投奔刘备,刘备都骂他是“背主之贼”,足见其坚持仁义的程度。而魏延的所作所为,在刘备眼中无疑就是背叛、无忠无义。所以虽然刘备起初重用了魏延,但诸葛亮的意见他也很重视,对魏延一直心存警惕。
       这与曹操的用人之道截然不同。曹操不拘一格广纳人才,只要有用就重用。而刘备则坚持道德标准,希望通过义来获得人心。所以即便魏延人才难得,刘备也很难完全信任他。这无形中加重了诸葛亮对魏延的防备。


       晚年猜忌加剧,授命诛延
       时光荏苒,转眼至蜀汉晚年,魏延已是少数主要大将之一。仅凭他一个人的力量,就能撑起蜀国半边天。可即便如此,他在诸葛亮心中,仍是个隐患。公元234年,诸葛亮北伐前夕,他留下遗命给继任者杨仪:“魏延心术不正,未来必生大祸。你务必早做准备,防止他生变。”
       而就在次年,诸葛亮驾崩五丈原上。杨仪随即按照其遗愿,设计陷害,终于将魏延给诛杀。当日诸葛亮忌惮魏延的预言,终于在他死后应验。魏延那引以为傲的武勇,最终也无力回天,只能就这样黯然倒下。


       蜀汉覆亡,错失良才
       诸葛亮死后,蜀汉国势日蹙,内乱频生。到了263年,蜀汉终于在晋国进攻下灭亡。诸葛亮生前猜忌魏延,导致蜀汉失去了一员猛将。到了亡国之时,蜀中已经没有什么好将领可以支持大局。
       若没有诸葛亮的过度防范,重用魏延助力国家,蜀汉的结局是否会有所不同?这已经无从得知。不过可以确定的是,蜀汉灭亡,与当年错失人才有很大的关系。这也恰恰验证了诸葛亮的另一句预言——“蜀中无大将”。


       结语
       评说历史,容易,归咎后人,更容易。但作为当事人,在那个年代那个环境下,想必诸葛亮也只能按照自己的判断做出选择。
       他无法预见未来蜀汉的覆灭,也无从得知魏延最后的结局。在他看来,魏延的所作所为无疑违背了义理,理应防范。


       且他忠于刘备,希望匡扶汉室,重视仁义,这是当时立国的必要之举。而纵观全局,蜀汉的覆灭固然与用人失误有关,但历史大势也难以扭转。我们无法用今人的视角审视古人,更无法要求他们超出历史条件做出判断。
       所以对于诸葛亮和魏延,我们既不必过分褒扬,也无需妄加指责。惟有遗憾于蜀汉英雄的不幸命运,扼腕叹息历史的无常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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