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徐靖

为表彰先进典型,弘扬和谐文化,传递温暖与力量,激励各方满腔热忱团结奋进新征程、建功立业新时代,根据《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办法》(人社部发〔2023〕2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决定表彰100个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299名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个人。

此次表彰,安徽有2个集体7名个人上榜。详情如下:

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安徽)

安徽省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总工会

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个人(安徽)

桑 田 中国共产党合肥市庐阳区三孝口街道工作委员会党工委书记

仲卫东 安徽省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谢小飞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护河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所长

王 芳 安徽省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科长

丁灿光 安徽省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和调解仲裁办公室主任

李晓颖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

曹 斌 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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