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4月29日电 29日,深交所下发对保力新的年报问询函。

  在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深交所主要关注以下情况:

  首先,年审会计师对保力新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主要涉及对部分营业收入无法判断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与中山慧通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

  对于上述情况,深交所要求:(1)补充说明保留事项涉及的“无法判断”具体情况,核查并说明是否存在虚构交易事项、虚构收入和应收账款的情形,公司对其他经销商客户的销售是否具备商业实质、形成收入是否需要扣除,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或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2)说明公司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具体表现和原因,以及针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等问题。

  其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6亿元,其中扣除后营业收入仅0.9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简称“净利润”)亏损1.88亿元,且连续多年大额亏损,其中分业务的新能源产品及服务业务毛利率为-22.34%,分产品的自产电池/电池组业务毛利率为-30.15%、外购电池/电池组毛利率为15.09%;分季度财务数据显示,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分别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0.23亿元、-1.12亿元,同比分别下滑23.45%、23.15%,同时2024年第一季度分别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0.25亿元、-0.25亿元,同比分别下滑29.28%、169.13%。

  深交所要求:(1)补充说明近三年前五大客户的名称、销售金额、产品类型,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报告期及期后回款情况,相关客户与公司、董监高人员、控股股东及其董监高人员、实际控制人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对比分析前五大客户名单变化情况及合理性,说明公司对主要客户是否存在重大依赖情形,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

  (2)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自产电池/电池组业务毛利率为-30.15%、外购电池/电池组毛利率为15.09%的具体情况,及相关经营结果形成原因,说明公司自产电池/电池组业务是否存在技术落后、产能利用率低下、面临淘汰风险等情况,相关业务继续开展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等。

  第三,年报显示,根据公司、公司破产管理人与常德新中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简称“常德新中喆”)于2019年12月25日就重整投资事项签署的《重整投资补充协议二》约定以及公司经审计的2020年、2021年、2022年三年财务报告,常德新中喆应支付公司业绩补偿8.28亿元,但截至年报出具日,常德新中喆累计仅支付给公司8200万元,与承诺履行金额差异较大,目前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启动司法程序来最终确定业绩补偿的金额,并向业绩承诺人追偿。

  深交所要求,补充说明常德新中喆是否具备实际履约能力;结合前述情况补充说明公司董事会的追偿措施是否能够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否符合规定等。

  来源:深交所

  值得一提的是,保力新公告显示,公司4月2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保力新”变更为“*ST保力”。并于4月29日(星期一)停牌一天,于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从二级市场来看,停牌前保力新市值为28.77亿元。

  公司官网显示,保力新成立于2005年,是国内新能源上市公司,主要生产磷酸铁锂系列锂电池、电池管理系统(BMS)、动力电池及储能电池组。(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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