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福建南安的读者留言,问顺治初年他老乡洪承畴坐镇江南统筹军务的时候,其职务算不算是江南总督?本来御史不打算单独撰文的,只是这里头涉及到一个容易被忽视的知识点,所以有必要与诸位探讨一番。

入关之初颁布招抚政策

1644年,农民军首领李自成攻陷北京,宣告大明王朝的灭亡。就在大顺军于北京立足未稳之际,多尔衮率清军挺进关内占领北京,由此开始了中原统一战争。

清王朝定都北京后,迅速整理朝政拉拢前明官员,在关外时期内三院、八衙门的基础上,不断扩充各机构,组织起了中央政权;同时,又以多路大军追击农民军,致力于全国之一统。

入关之初,多尔衮未曾有丝毫懈怠,在战争的过程中,清廷的疆域逐步扩大,对新纳入统治的地区开始进行管理。然而这一时期,主要矛盾是军事斗争,所以各地所设之职官多带有浓厚的军事色彩。

换句话说当时清廷还没有精力对地方行政进行细致规划和管理,其地方官的设置仍以明代制度为主,且地方最高长官皆以朝廷派出的形式为主,没有固定的地方机构。

满洲贵族入关之初,不管是人口数量还是官员兵马的数量,都不足以统治疆域辽阔的中原,多尔衮在范文程、洪承畴等汉族精英官僚的建议下,多次发布谕令招抚前明官员,其效果应该说是十分明显的。

谕令中说:“今本朝定鼎燕京,各处城堡,著遣人持檄招抚。檄文到日,籍发归顺者,地方官各升一级,军民免其迁徙。其为首文武官员,即将钱粮册籍、兵马数目,亲奉来京朝见。”

清廷招抚檄文所到之处,前明大小官员归顺者甚多,凡是曾经在内阁、六部、都察院等中央机构任职的前明官员,皆保留原品与满官一体办事。

暂时确立地方行政机制

为了迅速推进统一战争,清廷分兵多路进取中原的同时,还做出了几项重要工作:

其一,分遣官员赴各省各地进行招抚。

如顺治元年,以恭顺侯吴惟华招抚宣大、山西;以明将娄光先为总兵官,招抚天津各城;以前明井陉道方大猷为监军副使,招抚山东;命前明太子太傅、左都督骆养性,以原官总督天津等处军务,等等。

随后,又命吴惟华为太子太保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督军务,招抚广东;孙之獬为兵部尚书,招抚江西;黄熙允为兵部右侍郎,招抚福建;以原大同巡抚江禹绪招抚湖广;以刑部郎中丁之龙为兵部右侍郎,招抚云贵。

当然最典型、名气最大的当属洪承畴,顺治二年闰六月,命内院大学士、太子太保、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洪承畴,以原官总督军务,招抚江南各省地方。

可以看出,以上所举之招抚大臣,都没有总督、巡抚的职务,皆为朝廷特派,本身具有鲜明的军事特征,且一般都有“总督军务”的职能。

事实上,当时的地方官制很不成熟,有的是在明代的基础上继续用原官,有的是特事特办单独设一职务,总之是名目繁多,互不统属。

其二、吸收大量前明中低级官吏

随着军事战争的不断推进,清廷占有的疆域迅速扩大,各府州县因此空出了许多官缺。为此多尔衮发布“求贤令”,让已归顺的前明高级官员积极举荐。

求贤令涉及的范围极广,上至一品下至九品,乃至山林隐士,只要是得到朝廷的认可,就以原官赴任,或是授予新职务。

求贤令的发布,为清廷招揽了数量庞大的中低级官吏,各府州县的官员也得到了很大的补充。尽管这些只是临时委任,但毕竟解决了短时内无人可用的局面。

其三、统治稳固的地区完善行政建制

清入关之初,占领的地区只有直隶、山西、山东、河南等处,这几个省也是最早实行地方官制的。顺治元年十一月,朝廷派出巡察御史、巡抚以及布政使参政、按察使佥事等分巡、分守道等等。

顺治二年六月,清军攻占南京后不久,将原南直隶改为江南省,应天府改为江宁府,并以山东等省之制设官。起初议定,江南省设操江都御史一员,布政使司左右布政使各一员,分守江宁道一员,屯田水利道一员,江宁知府一员,等等。

至顺治三年五月,清政府才初步派定了各省巡按御史以及总督、巡抚、布政使、按察使并各主要道缺。而原先以“招抚”为名的诸大臣,也被召回京师任职,清代的地方行政管理从这个时候开始才逐步进入正轨。

说到这里也就清楚了,从清入关之初到顺治三年五月为止,各省的行政建制处于一个比较混乱的局面,督抚和布按制度也没有正式推行,所以时任总督军务、招抚江南的洪承畴,与江南总督根本不是一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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