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中国古代男尊女卑的思想不是天然形成的,而是经历了由“母系氏族”到“父系氏族”的社会演变而形成的。正是这种特殊的男尊女卑的文化背景,为中国传统女性伦理提供了文化支撑。

儒家学者的宇宙论与男女两性结合,将“男尊女卑”发展为儒家女教思想的哲学基础,奠定了儒家女教思想的基本格调。“阴阳学说”“男尊女卑”“男女正位”“阴阳和谐”等,传统儒家哲学思想基于宇宙论,而发展出的哲学思想,是宋代儒学女教思想的渊源。

一、阴阳学说:男尊女卑的诠释

儒家传统女教思想高度,使得男女两性关系受到重视,“阳尊阴卑”“男尊女卑”的观念源远流长,有着深厚的文化基础。阴阳学说奠定了传统社会中男女两性关系的基础,从中国传统儒家女教发展史来看,阴阳学说是传统女性观的渊源,是对女教思想的最初阐发,是女教思想的哲学基础和发展源头。

《周易》中的阴阳学说贯穿哲学的发展,宋代儒学家作为先秦儒家思想的传承者,其中的“阴阳”观念也得到继承,宋代儒者从《周易》之中吸收了宇宙生成论,又将其在人伦关系中男女两性比附起来,将男女人伦关系上升到宇宙论的哲学高度,使得男女两性关系受到重视,“阳尊阴卑”“男尊女卑”的观念得到继承和新的发展。

《女戒》记载:“一家之中,须是内外各正,方成家道……论正家之道,责任在男;论正家之化,必先观女。”

宋代的新儒家继承并发展了先儒的“男尊女卑”。在周敦颐的《太极图说》中,“乾道成男,坤道成女”,这是万物化生之前二者还没有发生联系,而接下来男女结合,由此化生世间万物。

阴阳的相互感通带来宇宙的发展,而男女的相互结合带来了社会的生成,将宇宙论下放至人类社会,从阴阳相生的角度来比附男女的相通。因此,宋代儒学家将“男尊女卑”视为天理,将其与宇宙论结合,不仅促进了阴阳之道的发展,又进一步影响两性关系的构成。

二、宋代儒学中的男女正位

《周易·序卦》记载:“九嫔掌妇学之法,以教九御妇德、妇言、妇容、妇功。”

在此所涵盖的社会关系之中,夫妇之道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所谓“夫妇有别”,“别”就是有分别,有尊卑。强调“男尊女卑”“阳尊阴卑”,目的在于建立夫妇之间应该遵循的秩序,维护社会的发展。这种社会秩序就是男女各有其位,各自有着自身的角色担当。

范仲淹认为阴阳结合是天地自然得以变化发展的前提,而男女正位是家族得以发展的基础。范仲淹在《家人》主要围绕这两个问题展开,一是男女两性之间的关系,而是家族的发展。

范仲淹用阴阳之理来对应人伦社会的男女关系,即所谓的“阴阳正而男女得位”。他认为男子为“阳”,应为刚强、坚毅,而女子对应“阴”,温柔、贤淑,只有将男女各自的特点相结合,男女各自发挥自己的作用,才能维护家庭的和谐发展,即男女正位才有利于家庭的发展。

在《易义》中,范仲淹在《恒》篇中,进一步明确了家族发展中男女各自的职责。家族外部的事情应该交由男子负责,男子应该专心发展自己的事业,同时还要承担对妻子和儿女的养育责任。而女子应该勤俭持家、孝顺父母、相夫教子,管理好家庭内部各项事务,男女结合,共同维持家庭稳定与和谐发展。

“独阴不生,独阳不生”,二程认为宇宙的发展在于阴阳的结合互通。进入人伦世界,即男和女任何一方单独存在,都不能保持社会的持续发展。虽然阴阳独自不能化生,但是阳上阴下是其固定的位置。

阴阳变化遵循天理,那么置于人伦关系中,男女同阴阳天地一样,各有其既定的位置。因此“天尊地卑”是在宇宙论的角度,将“男尊女卑”的关系已经确立下来,“男在女上,乃理之常”,男女各有其固定的位置,即“男女有常位”,同时强调“男女正位”。

程颐在《程家易经》中提到,男尊女卑是男女的“共同地位”,女人依附于男人,是一种永恒的规范。如果一个女人不符合男人,如果她不遵循男女之间的正常规范,那就被认为是邪恶的,“没有方向的利益”不是一件好事。

程颐在注解《周易》时,也融入了其自身对于男女关系的态度:阳上阴下,才是尊卑的正确顺序,只有这样,男女才能各自找到自己的所在,就是“得位”。男女应该找到各自的归属,各自“得位”如果能得到这样的正位,那么就是吉。

天地间的任何事情,都有其秩序,男尊女卑是自然法则,男女之间的秩序就是女子从属于男子,只有“男女各守其位,各得其正”,社会才会持续自然发展。而且二程进一步认为,治理天下,应该先正家,家正然后天下治矣,而家正又需要女正,即家族里的女性在正家中发挥重要作用。

朱熹将一家之人做了分工,男女要各自承担起自己的责任,男子负责正外,女子负责正内,朱熹认为男女在家庭的发展上应该有共同的担当,但是朱熹更加重视女性在家庭内的重任,女子是正内的关键,而内正则外正。

三、女性道德与家庭伦理

宋朝时期,民间有句谚语:“成家出妇,破家由妇”。周敦颐认为女性对家庭和睦至关重要,影响家庭和睦的一定是女子。朱熹同样在《近思录》中再次强调“家人离,必起于妇人”。这都在强调女性对于家族的发展而起的重要作用。

《女戒》记载:“‘和睦’,谓宜其家人。”

女子“谦顺”,是促进家族和睦的前提。在实际生活中,凡事讲究“让”,真正做到“谦顺”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情。理学家致力于重建社会秩序,十分注重社会的规范,长幼、亲疏、上下、内外均有严格的界线,女性在一个大家族中,处理整个家庭关系时都要小心翼翼,其一言一行都牵动家族的和睦。

朱熹认为新妇娶进门之后,家族内的异性之间可能会相互争斗,由此会造成家庭内部不和谐。因此,女性的道德对于家庭发展至关重要,对于新妇以及家庭中的女性进行教育是十分必要的。而新妇在家庭中首要处理的关系是夫妻关系,这是整个伦理秩序中最重要的关系。

对新妇进行教育,首要的是“别”的教育,“夫妇有别”由此可以达到“男女正位”,这是家庭和谐稳定的基础,是夫妇有别的教育内容,将其严格贯彻使男女“各得其宜”从而达到“家之齐也”,将家庭治理有序。男女各正其位,男子和女子各自处理自己的事情,使家庭中遵循礼的秩序和睦发展。

除此之外,女子在处理公婆关系时孝悌恭顺,在教育子女方面严慈并重,都是女性必须遵循的道德规范,只有女性有良好的德性,才能促进家族的发展。

结语

宋代儒学女教思想,是传统儒学女教思想发展至宋代的自然延伸,以及在时代特征的必然产物。先秦哲学的阴阳学说与男女关系相联结,奠定了“男尊女卑”的哲学基础,儒家两性关系由此开展而来。男女是组成家庭的基本成员,家庭内部的分工来源于“男女正位”的要求,男女各正其位,才能维护家庭的和谐稳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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