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天眼查App获悉,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送达吴京与大连北岛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北岛冷饮有限公司人格权纠纷一案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公告内容显示,吴京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生产带有其肖像、姓名的宣传广告及宣传品,停止使用并回收、销毁所有带有吴京姓名和肖像的宣传品及宣传广告等,删除网络侵权链接,判令被告向吴京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吴京经济损失200万元、精神抚慰金10万元、维权合理开支2.5万元。

据公开信息,大连北岛集团有限公司系北岛雪糕品牌厂家。网友发布的图片显示,该品牌多款雪糕包装印有吴京肖像并标注“《战狼》主演:吴京 携手助力北岛品牌推广”字样。天眼查显示,大连北岛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9月,法定代表人为王凯,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由大连市盛世昆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王芳共同持股。大连市盛世昆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也成立于2021年9月,法定代表人也为王凯,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由王凯、王昆共同持股。上述案件另一名被告黑龙江北岛冷饮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4月,法定代表人为张铭宇,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同样由王凯、王昆共同持股。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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