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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餐后多人感染诺如病毒,商家拒赔:无法确认是患病厨师传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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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来自天津的李先生向澎湃质量观投诉平台反映,6月11日晚,他到天津一家名为“津沽沁园(中北店)”的饭店聚餐。从12日开始,参与聚餐的25人中半数以上陆续出现呕吐、腹泻、发烧等症状,经当地疾控部门检测,李先生一行人感染了诺如病毒。
事发后,疾控部门检查发现餐厅两名厨师感染了诺如病毒。李先生认为,是厨师感染病毒后通过食材将病毒传染给食客,要求餐厅赔偿医药费、交通费及误工费,但遭到拒绝。
接到投诉后,联系到天津市津沽沁园(中北店)。相关负责人称,由于无法界定责任在餐馆一方,无法满足李先生的诉求。
李先生当天于“津沽沁园(中北店)”的消费小票
消费者投诉:
李先生介绍,6月11日晚,为送别亲友,他到津沽沁园(中北店)聚餐,共消费1425元。
从当天晚上开始,李先生一行人开始陆续出现呕吐、腹泻、发烧等症状。“当天夜里孩子吐了一床,后续不少人都说不舒服,我才意识到可能是吃的有问题。”李先生称,随后他们找到饭店,要求负责人带病患前往医院检查,但遭到拒绝。
6月12日晚,李先生到西青医院就医。因怀疑是集体食物中毒,医院联系了西青区疾控中心,对李先生一行人中的部分人员进行采样,确认感染诺如病毒。
李先生随即向市场监督部门投诉,“市监部门曾到餐厅检查,没有发现食材有问题”。
17日上午9时许,当地市监部门告知李先生,由于他们一行人感染的是诺如病毒,不属于食品安全问题,因此不在市监部门工作范围内。李先生认为,市监部门到餐厅检查时,已经是6月13日,检查的食材未必与他们11日食用的是同一批,不能因此断定他们一行人身体不适与餐馆无关。“随后,卫健委在对餐馆工作人员进行检测时发现,两位厨师感染诺如病毒。”
李先生提供的一份录音显示,一名自称是疾控中心工作人员的男子在电话中称,餐馆内确有两名厨师感染了诺如病毒,但并没有明确的证据能够证明厨师把病毒传染给了食客。
李先生认为,由于食客并没有机会直接接触到厨师,因此不大可能是食客将病毒传染给厨师,“只有可能是厨师通过食材将病毒传染给食客”。
据此,李先生要求餐厅赔偿病毒感染人员医药费、就医交通费用、务工费等,但餐厅表示无法满足这一诉求。
商家回复:
据了解,诺如病毒感染后发病以轻症为主,最常见症状是腹泻和呕吐,其次为恶心、腹痛、头痛、发热、畏寒和肌肉酸痛等。诺如病毒传播途径多样,接触感染诺如病毒的病人,比如处理病人的呕吐物或排泄物,通过摄入粪便或呕吐物产生的气溶胶或间接接触被排泄物污染的环境传播等可能感染,此外,诺如病毒也可通过食用和饮用被病毒污染的食物和水传播。
接到李先生投诉后,致电津沽沁园(中北店),一名袁姓负责人表示,市监部门认定李先生一行并非食物中毒,且“李先生点的菜其他顾客也点了,但并未收到类似的反馈,不能认定食材有问题”。
此外,袁女士认为,李先生自带的酒水同样具有安全卫生隐患,因此无法承担全部责任。
袁女士称,虽然餐厅有两位厨师感染了诺如病毒,但均没有症状,餐厅也不可能做到每日给员工检测是否感染诺如病毒,因此病毒来源无法界定,也无法满足李先生的诉求。
目前,双方尚未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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