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老太太在药店领免费鸡蛋,下台阶时踏空摔倒,导致身上多处骨折。药店该不该为此担责?近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纠纷,法院认为老太要自担80%的责任,药店担责20%。

2022年11月底的一天,南宁市江南区一家药店开业推出酬宾活动,只要购药就获赠鸡蛋等,吸引了众多老年人进店。78岁的李老太也进店买药,她在领取一袋鸡蛋后一脚踏空,在药店内的一处台阶摔倒,并撞到旁边的柜子。经医院诊断,李老太的右股骨粉碎性骨折、右锁骨骨折、右侧多发肋骨骨折。身体康复后,李老太将药店告上南宁市江南区法院,索赔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9.6万余元。李老太及其家属认为,老人摔倒,是因为药店未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而药店则认为,李老太跌倒是因其自身行为不当造成的,他们不该为此担责。

现场视频显示,免费赠送的鸡蛋等物品放在药店一处台阶处,台阶旁无警示语,台阶上也无警示条纹;李老太领取鸡蛋下台阶时看向别处,踏空摔倒。

法院认为

被告药店在开展营销活动时,应对参与活动的老人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但该药店未对台阶张贴警示语,未对踏阶张贴醒目条纹,增加了李老太受伤的风险,存在过错。

而李老太是年满78周岁的老人,眼睛未注视台阶和谨慎走路,增加了自己行动困难、踏空倒地的风险,存在较大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

综合双方的过错程度,法院认为双方的责任二八开,判决药店承担20%的责任,赔偿李老太1.79万余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王斯通讯员张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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