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说:警方查获一辆非法上路的“老头乐” 新民晚报记者 张龙/摄

李一能/文

不久前,一则视频在网络上广为传播。只见一辆“车牌号”中有88888,酷似某品牌豪车的车辆,在上海街头被交警拦住。仔细一看,原来是一辆非法上路的“老头乐”。今天上午,警方通报了这一案件的处理结果,驾驶人因为无证驾驶被拘留。

有网友评论:在上海这东西比大熊猫还罕见。的确,被称为“老头乐”的老年代步车公然上路,在上海确实不多见,但其他非标电动车上路则时有发生。近年来,包括老年代步车、自平衡车、电滑板、电独轮车、电动轮椅等新交通工具不断出现,如何进行规范管理,成为守护城市交通安全需要解答的问题。

哪些交通工具可以合法上路?标准其实很简单,能上路的交通工具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机动车需要牌照与驾照,合法非机动车的认定,是可以按规注册登记、上牌照、被允许上路的交通工具(上海自行车无须强制上牌,采取自愿登记)。除此之外,所有非标交通工具均不被允许在法定道路上行驶。

但在生活中,时常可以看到各种非标电动车出现在道路上飞驰。除了被装上“豪车外壳”的老年代步车,还包括前些年流行一时的自平衡车、“双手插兜”就能风驰电掣的独轮电动车、速度不输电动自行车的电滑板,甚至还出现了改装后的“极速电轮椅”开上了高速公路。

这些交通工具诞生的最初用途,有的是玩具、辅具,或是体育用品,但结果是逐渐被视作代步工具。它们在非法定道路,例如小区、校园、园区等,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用于代步,并没有什么问题。实际情况却是,越来越多的非标交通工具在道路上被使用,它们的车速越来越快,安全系数却极低,笔者多次看到有人骑着电动独轮车在道路上飞速穿行,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很难想象如何安全刹停。

出现这样的情况,除了使用者在法律、安全意识上的淡漠之外,商家也难辞其咎,他们在销售过程中有意无意隐瞒了关键信息,对于这些非标交通工具路权属性描述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甚至蓄意误导,使得不少顾客误以为可以合法上路。在互联网购物平台搜索这些商品信息,几乎没有企业特别注明“该产品不能上路”,基本都是对快速与便捷特性大加宣传。

在调查中,笔者找到了这次事件的同款“老头乐”,售价2万多元,广告中还特别强调“无需驾证”。事实情况是,该老年代步车被警方认定为机动车,无证驾驶也成为驾驶人被拘留的一个重要原因,这一广告语显然对消费者构成了严重误导。

非标电动车违法上路,对城市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治理这一乱象,交管部门执法固然重要,但我们也必须意识到,从源头上进行治理才是根本。首先要做的,就是对商家的销售行为进行规范,必须明确告知用户产品不能在道路上使用,对于误导消费者、虚假宣传的要进行严罚。同时,有关部门也要加强对市民的宣传教育,消除相关知识盲区,共同维护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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